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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荐第六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荐第六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标技司函〔2019〕155号,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区域、本行业工作重点,按文件的规定和相关要求认真研究,组织做好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请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各区市场监管局结合本区域、本行业工作实际和重点,择优推荐试点项目。被推荐的试点项目应符合《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细则(试行)》(国标委服务联〔2013〕61号,以下简称《试点细则》,见附件2)等有关文件要求。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各区市场监管局还应负责后续试点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
  二、申报条件
   试点单位应自愿提出试点申请,应具有一定标准化工作基础,设立标准化管理机构并配备专兼职标准化人员,最高管理者具有较强的标准化意识。试点项目应当目标清晰,有明确的工作方案和经费保障渠道。试点建设工作原则为2年,试点承担单位应能够按照《试点细则》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申请书》(见附件3)中试点预期实现工作目标等要求组织实施,达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评估计分表(试行)》(标委办服务函〔2014〕195号,见附件4)的评估要求,按期完成任务并考核验收。
  三、提交材料
   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各区市场监管局请于8月31日前提交符合条件试点项目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申请书》和有关证明材料,纸质材料一式六份(需盖章)提交至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育慧南路办公区508室,相应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bzh@scjgj.beijing.gov.cn。附件电子版请登录邮箱bzhbj@sohu.com自行下载,密码:123456。
  四、其他事项
   请市标准化研究院配合市市场监管局做好试点项目申报初审等技术支撑工作。

  附件:1.关于推荐第六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
     2.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细则(试行)
                 3.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申请书
                 4.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评估计分表(试行)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23日

  (联系人:曾利新、何陆翼;联系电话:57520099、57520108;电子邮箱:bzh@scjgj.beijing.gov.cn



附件: 1.关于推荐第六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
附件: 2.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细则(试行)
附件: 3.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申请书
附件: 4.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评估计分表(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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