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3年第67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乳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蜂产品、食用农产品、饮料、餐饮具共1004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994批次,不合格10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80批次,全部合格;乳制品140批次,全部合格;薯类和膨化食品130批次,全部合格;蜂产品107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359批次,其中合格352批次,不合格7批次;饮料65批次,其中合格64批次,不合格1批次;餐饮具23批次,其中合格21批次,不合格2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北京双峪仁琼蔬菜店经营的姜,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北京维红商贸中心经营的小白菜,啶虫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3.北京和睦水果蔬菜店经营的韭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4.北京宇亚麦饭石矿泉饮料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麦饭石饮用天然泉水,亚硝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5.北京润福霖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大芹菜,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6.北京北斗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门头沟分公司经营的牛肉,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7.北京利霞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绿豆芽,亚硫酸盐不符合国家标准。
8.北京首航优购商贸连锁有限公司第六十六店经营的杨梅,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9.北京西部马强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使用、消毒的小碟、面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及餐饮具,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
特此公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不合格项目说明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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