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塑料购物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规章,以及本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和实施细则,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开展了塑料购物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共检出30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环保要求(最小厚度)。
对于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全部移交经营主体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立案查处,督促相关经营主体及时下架不合格产品,并消除安全隐患,守牢产品质量安全底线。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建议消费者在购买塑料购物袋时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看,注意查看产品标识(是否清晰标明公称承重、规格、标准编号、产品名称、安全性说明、图形符号标注的塑料类别等)。直接盛装水果、蔬菜、生肉和熟食等食品时应使用标注有“食品用”等字样的塑料袋,未标注此类字样的塑料袋不得用于直接接触食品。二是闻,在选购食品接触用塑料袋时,不要购买有异味、怪味的产品。三是摸,根据不同使用用途,选择规格合适、表面洁净光滑的塑料袋,不使用超薄塑料袋。注意减少塑料袋的使用量,养成重复利用的习惯,购物时自带购物袋或使用其他环境友好型替代品。
附件:1.不合格产品信息
2.不合格项目说明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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