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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3年第34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餐饮具共905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897批次,不合格8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44批次,全部合格;餐饮食品128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574批次,其中合格568批次,不合格6批次;餐饮具59批次,其中合格57批次,不合格2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北京家联旺超市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经营的芦柑,2,4-滴和2,4-滴钠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北京林雨慧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土豆,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3.北京云开齐飞商贸中心经营的白鲢鱼,孔雀石绿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4.北京一宽餐饮文化管理有限公司昌平白浮泉路店经营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5.北京马大胡子羊羔肉餐厅经营的韭菜,二甲戊灵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6.永旺商业有限公司北京昌平北清路分公司经营的桑葚,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7.北京大粉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消毒的汤勺,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8.北京潮流展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使用、消毒的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及餐饮具,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

  特此公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不合格项目说明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14日


附件:本次检验项目
附件: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附件: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附件:不合格项目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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