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6年北京市地方标准立项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首都标准化发展纲要2035》,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地方标准制定相关部署要求,做好2026年北京市地方标准立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北京市标准化办法》《北京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市市场监管局制定了《2026年北京市地方标准立项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组织做好地方标准制修订申报工作。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20日
2026年北京市地方标准立项指南
为深入实施《首都标准化发展纲要2035》,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地方标准制定相关部署要求,优化地方标准结构,提升地方标准质量,加快构建首都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助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首都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指南。
一、立项原则
(一)符合制定范围。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地方标准制定相关部署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对地方标准制定范围的规定,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二)提高立项质量。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部署,聚焦经济社会发展相关重点领域的迫切需求,优化地方标准结构,增强制修订标准的必要性及实施可行性。一类项目标准草案应当基本达到能够公开征求意见的程度,能够在立项后18个月内完成标准报批。
(三)控制立项数量。结合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地方标准复审意见情况、逾期未完成地方标准项目情况,以及一类项目标准草案成熟度情况,合理控制地方标准立项数量。
二、立项重点
(一)重点产业。支撑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和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服务高精尖产业、未来产业发展的相关标准。
(二)现代服务业。围绕打造国际一流“北京服务”,助力“两区”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的相关标准。
(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围绕城市规划建设、超大城市治理、基本公共服务、韧性城市和公共安全等领域的相关标准。
(四)绿色低碳。围绕“双碳”、节能减排、环境监测、循环经济等领域,支撑国际绿色经济标杆城市建设的相关标准。
(五)重点项目。落实《首都标准化发展纲要2035》、市委市政府重点任务的相关标准。支撑现代化首都都市圈建设,拟制定为京津冀区域协同地方标准的项目。拟同步制定外文版的相关标准。支撑军民融合工作的相关标准。
三、申报程序
(一)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及个人可以向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地方标准项目的书面建议。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平等提出地方标准项目书面建议。
(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提出的项目建议进行归集、遴选后,统一向我局申报立项。立项申报材料通过登录北京市标准化管理信息平台(网址:http://bzh.scjgj.beijing.gov.cn)提交。
(三)申报项目涉及其他行业领域的,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与其他行政主管部门采取发函征求意见或召开协调会的方式进行协调,并形成一致意见,在项目申报书中写明协调情况与协调结果。
四、申报材料
(一)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申报一类项目(含已立项的二类项目转一类项目)和二类项目通用,填写前请详细阅读申报书中所附填写指南。
(二)标准草案(仅申报一类项目提交,其中团体标准转化项目需同时提交原团体标准文本)。
(三)标准前期研究形成的科研报告、调研报告、试验验证报告、统计分析报告(有研究基础的项目提交)。
(四)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及知识产权持有人授权文件(见附件2)。未提交视为申报单位确认申报项目不涉及知识产权问题。
五、申报截止日期
制定项目立项受理工作截至2025年12月31日,以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北京市标准化管理信息平台”正式提交公章版申报材料为准。修订项目可随时通过“北京市标准化管理信息平台”提出修订立项申请。“北京市标准化管理信息平台”制定项目申报功能将在2026年1月1日关闭。
六、联系方式
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陈冬鑫;电话:55526458。
附件:1.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
2.关于北京市地方标准中专利权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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