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价格监督电话的通告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整合建设12315行政执法体系更好服务市场监管执法的意见》(国市监网监【2019】46号)要求,本市12358价格举报电话于2019年6月28日并入12315热线,由12345热线平台统一接听。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和明码标价行为,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价格权益,经营者应当按照《北京市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试行)》(京发改【2009】955号)要求,将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的标价签等明码标价形式中的“价格举报电话:12358”,变更为“价格监督电话:12315、12345”。对已经使用印制有“12358”字样的标价签等明码标价形式,各经营者可以继续使用至2019年12月底。
特此通告。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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