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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航“双十一”放心消费!这些网络违法广告要避坑

  “双十一”电商大促期间,各类网络促销广告、直播营销密集上线,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网络违法广告风险提示,帮助广大消费者安心消费。

  提示一:警惕“明暗反差、信息遮蔽”误导性广告。用醒目大字突出低价折扣、产品亮点吸引眼球,却将优惠限制、适用条件、使用期限、免责条款等关键信息,以小字、浅色调、折叠隐藏、边角放置等方式弱化处理。该类做法违反广告应当真实、准确的要求,涉嫌构成引人误解的虚假广告。

  消费提醒:关注广告全文、商品详情与备注细则,遇到关键交易条件刻意模糊、遮蔽的宣传要谨慎下单。

  提示二:警惕“量身定制、窄域引证”萝卜坑式广告。使用定制化引证数据,以“第一”“首创”“最佳”“领先”等绝对化用语宣传销量、销售额、市场占有率。如果统计地域范围未覆盖省级行政区域,或是所选取的行业、领域窄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划定的范围,又没有公认标准支撑,就属于“萝卜坑引证”,容易误导消费者,让其高估商品的市场地位与竞争优势。

  消费提醒:看到“销量第一”“品类领先”等宣传切勿盲目相信。重点查看统计地域、行业口径;对仅在狭小地域、小众细分领域得出的结论,保持高度警惕。

  提示三:警惕“依据缺失、片面截取”违规引证广告。引用测评报告、统计数据、用户调研、权威认证增强产品说服力;但未标注引证来源、资料无法核验,或是断章取义夸大效果。此类宣传缺少合法有效的支撑依据,歪曲原始信息,涉嫌构成违法广告。

  消费提醒:看到带有测评、数据、排名的广告,要重点查看数据出处、发布时间和适用范围。对来源不明、资料过期、片面解读的宣传,不要轻易采信。

  提示四:警惕职业技能培训类“效果保底”承诺式广告。一些培训机构明示或暗示“保过、稳过、百分百提分、包上岸”等确定性效果承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对学习效果、考试结果作出保证性承诺,相关表述属于违法广告。

  消费提醒:理性看待培训成效,摒弃速成、保过的投机心态。遇到承诺考试结果兜底、保证绝对效果的培训宣传,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提示五:警惕普通商品“功效夸大”虚假宣传广告。普通食品、日用品不得宣称可治疗疾病、调理病症。普通商品并非药品、保健食品,不得宣传疾病预防或者治疗功能,非保健食品不得宣称保健功效。此类宣传容易误导消费者错把普通商品当作可以治病的产品,涉嫌虚假宣传。

  消费提醒:分清药品、保健食品和普通商品的区别。如有诊疗需求,请前往正规医疗机构,切勿依靠普通商品调理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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