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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三地关于2026年中秋、国庆期间规范广告经营活动的工作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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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三地广告经营主体、广大消费者:

  2026年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引导广告经营主体依法合规经营,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风清气正、健康有序的节日广告市场环境,现作出如下合规提示:

  提示一:商业广告应当坚持正确价值导向,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

  提示二:不得含有淫秽色情、性别歧视、恶搞歪曲经典、扭曲婚恋和家庭观念、制造社会焦虑等违背公序良俗的内容,不得以低俗广告营销博流量、蹭热度、搞炒作。

  提示三:不得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不得物化、贬低、侮辱特殊群体。

  提示四: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利用AI技术冒用或者虚构专家、学者、名老中医等公众人物形象发布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

  提示五:不得通过广告宣传炒作“天价”月饼、高端茶叶和蟹卡蟹券等,鼓吹奢靡攀比、过度消费等不当价值观念。

  提示六:食品广告不得宣称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不得使用医疗用语。除保健食品以外,普通食品不得宣称有助于缓解软骨损伤、有助于增强免疫力、清咽润喉等保健功能。

  提示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使用“包治百病”“药到病除”“治愈绝症”等断言或者保证,不得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或者其他医疗机构进行比较。

  提示八:旅游、餐饮、教育培训等服务行业广告及各类促销广告中,不得以消费者难以识别的方式表述交易或优惠前置条件(如使用限制、例外情形等),欺骗、误导消费者。

  提示九:商业广告中不得以明显量身定制的引证内容为依据,使用“第一”“首创”“最佳”“领先”等用语宣传商品、服务的销量、销售额、市场占有率等。

  提示十:以弹出等形式发布互联网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不得以虚假系统提示、虚假奖励承诺等形式,欺骗误导用户点击、浏览广告。

  同时,温馨提示广大消费者,通过广告选购商品或者服务时,需重点关注防范以下内容:

  提示一:不要相信普通食品具有“治疗糖尿病”“减肥减脂”“清理血管垃圾”等功效化宣传。选购节日礼品时,理性看待礼盒溢价,拒绝天价礼品营销诱导。

  提示二:警惕假借传统中医理论、冒用老中医形象宣称“根治癌症”“包治百病”等“神医”“神药”类虚假违法广告,谨遵医嘱科学就医、合理用药。

  提示三:面对各类促销广告宣传,要仔细甄别并充分了解交易或优惠的前置条件,特别是以小字出现的提示内容,有效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提示四:谨慎对待广告中出现的“第一”“首创”“最佳”“领先”等绝对化用语,避免被人为包装的“萝卜坑式”宣传误导。

  提示五:遇到“您中奖了”“手慢无”等虚假中奖弹窗信息,不要随意点击,要仔细甄别,避免上当受骗,必要时应留存证据通过12315投诉举报。

  双节消费高峰将至,各广告经营单位应当依法落实主体责任,坚决杜绝不良导向、虚假误导等广告行为,共同维护公平有序的广告市场环境,促进三地广告业健康有序发展。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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