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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施行!网络食品经营全链条压实责任

  《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24号)将于2026年5月20日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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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规覆盖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电商平台、外卖平台、生鲜平台等)与入网食品销售者(通过平台、自建网站、小程序等网络渠道销售食品的经营者)两大类主体,围绕人员配备、准入审查、风险管控、违规处置、信息公示、储运配送等环节,提出全链条、可落地、严监管的合规要求,进一步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新规核心看点

  人员配齐:平台须按要求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

  审查从严:平台对入网资质实行实质性审查

  风险管控:平台加强选品推介管理,发现风险隐患“即时”处置

  责任闭环:违法必制止、必报告、必处置,违规将依法处罚

  三方平台:六大合规清单,守好网络食品“第一关”

  第三方平台是网络食品安全的第一守门人,须严格落实六大核心义务:

  1.配齐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按规定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明确岗位职责,落实培训考核,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

  2.严格资质实质性审查:对入网销售者许可证、备案信息逐一核验,杜绝虚假、冒用资质;档案留存不少于2年,每6个月复核更新,资质失效立即停止服务。

  3.建立严格选品制度:健全选品与溯源管理,查验供货者资质与产品合格证明,规范推介行为,对风险食品及时停止推介。

  4.实施动态风险管控:建立风险管控清单,对高风险商家、高风险食品重点监测、及时预警、快速处置。

  5.违法违规及时处置:发现违法行为立即制止、报告市场监管部门,并采取警示、下架、关店、黑名单等管控措施。

  6.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在显著位置设置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处置、反馈,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入网食品销售者:五条合规红线,违规必罚

  入网食品销售者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守住以下五条合规底线,确保经营合法、产品安全:

  1.资质真实有效: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在许可范围内经营;严禁伪造、冒用、超范围经营。

  2.信息公示规范:店铺主页醒目公示许可、备案信息;销售页面完整展示食品标签信息,内容与实物完全一致,不缺项、不误导。

  3.宣传真实合法:严禁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严禁虚假、夸大、引人误解的宣传;特殊食品严格按规定标注信息。

  4.储运配送可控:对有温湿度等特殊要求的食品,全程按规定条件储运配送,做好温控记录,防止污染、变质。

  5.严禁销售禁售食品:不销售无标签、过期、腐败变质、掺假掺杂、未经检疫或不合格肉类等国家禁售食品。

  合规小贴士

  早准备、早合规、早安心,各经营主体请提前自查、尽快整改,做到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安全经营,避免因整改不及时影响正常经营,共同维护安全、放心的网络食品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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