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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5“守护消费” 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部署,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开展2025“守护消费”铁拳行动,聚焦“打假、处劣、治虚、惩偷”重点,针对消费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性突出的问题,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全力维护首都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现将部分典型案件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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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共享充电宝企业侵害消费者权益系列案件

  2025年7月,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分析12345市民服务热线数据发现,4家共享充电宝企业在我市从事共享充电宝租赁业务,未能合理处置消费者提出的退费诉求。经查,上述当事人在“微信”“支付宝”等平台运营充电宝小程序,为消费者提供共享充电宝租赁服务,按照租赁时长收取租赁费用。当事人未在小程序显著位置公示用户服务协议、交易规则等信息,未清晰告知消费者交易过程中相关的权利义务,对消费者提出的退还多收取的服务费诉求未及时解决。当事人上述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025年9月,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涉案的4家当事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面对新行业、新领域中出现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坚决“亮剑”,并在案件查办过程中主动对涉案企业进行普法、释法,督促指导企业提升合规管理水平。4家企业加入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发起的《北京市共享充电宝行业自律公约》,面向社会作出“优化计价模式”“合理控制空置率,确保消费者能及时现场归还”等公开承诺。

  二、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北京某医学研究院虚假宣传案

  2024年11月,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移送线索对北京某医学研究院进行核查。经查,当事人通过组织会销方式向老年人销售净水器,当事人宣传“经过该净水器过滤后的水是小分子水,对人体代谢有好处;具有改善身体体质,延年益寿,改善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等功能”,实际该净水器只具有“过滤水中的泥沙、藻类、细菌”等作用,当事人宣传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累计售出净水器百余台。2025年5月,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本案当事人利用老年人追求健康的心理,虚构产品功效,诱导老年人购买产品。北京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打击“坑老”违法行为,揭露“神奇功效”“包治百病”等虚假“坑老”陷阱,守护银发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北京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案

  2025年3月,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线索对北京某商贸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在其销售门店及仓库内查获无铭牌、无合格证的电动自行车110辆,伪造的电动自行车号牌20余套、刻码机2台。经查,当事人对购入的电动自行车加装配件并伪造号牌、车架号后销售,篡改电池容量和电压等数据标示,货值金额十余万元。当事人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的行为已涉嫌犯罪,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因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造成的火灾、交通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重大威胁。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公安部门重拳出击,对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零容忍”,集中查处一批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秩序。

  四、北京市怀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北京某商贸有限公司商标侵权案

  2024年12月,怀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移送线索对北京某商贸有限公司进行调查。经查,该商贸公司在其他商标权利人的文字商标后增加了“蓝玺”二字,注册为“XX蓝玺”商标(2023年4月被宣告无效),并在其委托他人生产的面膜、修复乳等产品上使用。上述产品使用灰色包装盒,该商贸公司将其他商标权利人的文字商标设计为蓝色,将其曾注册商标中的“蓝玺”字样设计为灰色,导致其他商标权利人的文字商标在其灰色包装盒上更为突出,侵犯了其他商标权利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该商贸公司通过天猫、京东等电商平台销售上述产品,销售金额过万。2025年3月,怀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商标是企业的重要无形资产,代表着企业信誉、产品质量和商业价值,是消费者识别商品和服务来源的重要标志。较之传统销售模式,商标侵权者通过电商平台销售侵权产品的违法行为社会危害程度更高、影响面更广,市场监管部门严肃查处此类违法行为,保护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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