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 |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市场监管领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政执法处罚案例(2025年第5期)
为防范燃气器具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北京市市场监管系统进一步完善燃气器具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专项整治长效机制建设,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督检查,督促、指导经营主体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依法查办了一批生产、销售环节燃气器具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典型案件,现公布如下:
1.北京龙腾飞越百货商店销售不合格丙烷低中压减压阀案
北京龙腾飞越百货商店销售的丙烷低中压减压阀(标称生产者:宁波厨诚阀门有限公司(无营业执照登记信息),商标:厨诚CHUCHENG,规格型号:JYT-06L(A66))经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关闭压力、出口压力、机械强度、标志、使用说明书项目不符合GB 35844-2018《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2.北京汤山永辉百货商店销售不合格液化石油气中压减压阀案
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摸排线索对北京汤山永辉百货商店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店销售的液化石油气中压减压阀(供液化石油气钢瓶配套专用炉具使用 标称生产者:慈溪市益群厨具有限公司,商标:益群,规格型号:YQN-858)调节出口压力的部件未被封固,产品结构项目不符合GB 35844-2018《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3.北京文辉厨具店销售不合格家用燃气灶具案
北京文辉厨具店销售的家用燃气灶具(标称生产者:中山市先宝电器有限公司,商标:QD WAN JIA LE,规格型号:JZT-M)经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标志、燃气导管项目不符合GB 16410-2020《家用燃气灶具》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燃气器具产品生产、销售单位应切实履行产品质量义务,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风险防控机制,按要求配备质量安全管理人员,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工作措施,防范化解质量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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