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高收益”陷阱!市场监管教您识别金融投资类广告套路
近期,投资理财市场持续活跃,但部分金融广告通过夸大收益、隐瞒风险等方式误导消费者,给群众财产安全带来严重隐患。为帮助广大消费者守护好“钱袋子”,市场监管部门特别梳理了金融投资类广告的五大常见套路,并为您支招破解:
提示一:先查“资质”再出手,别被“包装”迷惑
投资理财第一步,不是看收益,而是验身份。
购买投资理财产品前,提醒您先做两件事:
一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是否进行登记注册;
二是在证监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官网查询金融机构是否有金融业务资质。
一切无法提供正规资质的“投资机会”,都应视为高风险信号,坚决远离。
提示二:“稳赚不赔”“保本高息”,都是“画大饼”
如果广告里说“高收益还保本”“躺着就能赚钱”等保证性承诺,千万别信!世上没有稳赚不赔的买卖,“保本高息”往往是陷阱的开始。
哪怕是熟人推荐,明星代言或是看似很“正规”的投资平台,要是广告中含有保证性承诺的内容,大概率是违规了,切勿相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不得含有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内容,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提示三:“专业人士”“受益人”推荐,多是“钓鱼钩”
有些广告通过展示某位投资者的赚钱案例,或是专业人士权威推荐等内容,让人误以为这项投资稳赚不赔,谁投都会赚。
投资市场瞬息万变,他人的成功不可复制。切勿因“熟人推荐”或“权威背书”而放松警惕。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规定,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不得利用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提示四:“弱化风险”“对风险只字不提”,一定要小心
投资理财类广告中需显著标明“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等提示或警示语,且提示内容需清晰、醒目,不得被遮挡或弱化。
只谈收益、不谈风险,或风险提示模糊不清的广告,本身就是巨大的风险。投资前请务必全面了解产品信息,冷静思考,谨慎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应当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有合理提示或者警示。
提示五:“贷款利率含糊不清”可能有问题
市面上有些贷款广告,利率说得含含糊糊的,看似打着“低息”“免息”的幌子,实则暗藏玄机。有的只提日利率或月利率,换算成年化利率后,高得吓人;还有的宣传“零手续费”,可到签合同的时候才发现,各种隐藏费用一大堆。
大家贷款前,务必要求对方明确告知年化利率,并仔细审阅合同中关于利息、手续费、违约金、还款方式等所有条款,避免掉入文字陷阱。
市场监管部门再次提醒您:投资理财需谨慎,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请您牢记以上五点,增强防范意识,远离金融广告陷阱,切实守护好自己的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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