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促销欢乐购 广告“陷阱”要避开
中秋佳节即将来临,为了让大家在节日期间消费得明明白白,我们特此送上关于促销广告的温馨提示,助您看清广告中的“文字游戏”。
提示一:警惕“限时”“限量”噱头
小心部分不良商家宣传的“限时特惠”“限量抢购”,实际却长期挂出此类标语或暗中增加商品数量。
请您留意促销活动的具体起止时间、限量规则,避免被虚假紧迫感裹挟冲动消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提示二:看清“折扣”“满减”真实力度
看清“低至X折”“满X减X”等广告中的满减门槛、使用范围等细节,不要盲目轻信。
请您对比商品原价与促销价,警惕先提价再打折的“虚假优惠”。
《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经营者没有合理理由,不得在折价、减价前临时显著提高标示价格并作为折价、减价计算基准。
提示三:厘清“赠品规则”轻松避坑
切勿轻信“预付千元赠高端月饼”“满额赠好礼”等口头承诺;警惕“赠完即止”“赠品不保修”等隐形促销活动限制。
请您仔细确认赠品品名、数量及质量,理性评估商家资质。
《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赠送物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标示赠品的品名、数量。赠品标示价格或者价值的,应当标示赠品在同一经营场所当前销售价格。
提示四:不轻信“绝对化”宣传用语
可别被“国家级”“最佳”“顶级”等绝对化用语忽悠了。
凡是出现绝对化用语的促销广告,需谨慎判断商品真实品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规定,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最后,请您在购物时妥善保管购物小票支付凭证等,若发现商家存在虚假宣传、误导消费等行为,可以凭促销广告截图和购物凭证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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