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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充电宝能借不能还?归还后仍在收费? 北京市监对共享充电宝“刺客”亮剑!

  旅游、购物、就餐、观影,您是否曾有因手机电池“焦虑”而租用共享充电宝的经历?近期屡有消费者反映,使用商家提供的共享充电宝后,虽然解了一时燃眉之急,没想到更大的“焦虑”还在后面,又遭遇了因“满柜”四处奔波无法归还的窘境。按照共享充电宝服务企业客服人员的说法,该品牌“有自己的认证系统,必须找到与所借充电宝柜机编码数字一致的柜机才能归还”,为此消费者走了多家商场都因“满柜”等原因无法归还,这期间充电宝小程序还在计费,导致用了一次充电宝,消费支出达上百元。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提示消费者,您可能遭遇了共享充电宝“刺客”,商家的行为已经涉嫌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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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7月,北京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总队针对多起消费者投诉反映的租用共享充电宝遭遇的归还难、乱收费等问题,对4家共享充电宝服务企业予以立案。

  在对4家企业调查中,执法人员发现,目前一些提供共享充电宝租用服务的主要品牌商家只负责在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平台等渠道面向消费者提供租赁服务,由其招募的代理商具体负责柜机运营,租赁服务与归还等售后服务脱节。

  当消费者归还充电宝时,由于附近没有空格位以及设备故障等商家原因导致消费者难以归还且商家不及时停止计费,甚至归还后仍在计费。消费者经历的“归还格位严重短缺、设备定位不准、各点位经营时间参差不齐”等问题不仅影响了消费体验,还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和自主选择权。

  当消费者向商家反映问题时,往往只能得到基于AI技术的“在线咨询”或“固定回复”,使消费者诉求无法得到有效解决。同时,一些商家未在页面显著位置公示用户服务协议、交易规则、计费规则等信息,侵害了消费者知情权,极易对消费者造成误导,产生消费纠纷。

  近日,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总队根据调查结果认定,4家企业作为共享充电宝服务商家,由于自身原因不能针对消费者归还充电宝、停止计费、退还服务费用等合理诉求作出正确响应,构成了对消费者提出的合理诉求故意拖延、无理拒绝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已依法对前述企业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这也是全国市场监管领域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消费者租用共享充电宝过程中遭遇合法权益被侵害问题首度“亮剑”。

  4家共享充电宝服务企业被处罚后,整改态度积极,已加入了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发起的《北京市共享充电宝行业自律公约》,面向社会作出“优化计价模式”“保持高电量借出”“合理控制空置率,确保消费者能及时现场归还”“建立暂停计费机制”“完善客户服务”等公开承诺,特别承诺因网点少机柜无空位等原因无法及时归还时,企业核实后可暂停计费;因共享充电宝自身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消费者无法归还情况,可免除本次使用费用。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跟踪企业自律承诺落实情况,严肃查处共享充电宝租用领域侵害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以及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共享经济特征是通过平台实现资源使用权的临时转移,提升资源使用效率,平台应当通过算法实现供需精准匹配,降低交易成本;而用户通过租赁形式获得资源使用权,无需承担购买成本,例如共享单车用户仅需支付使用费,无需购买自行车;当前屡现的充电宝“刺客”现象中,一个充电宝因无法归还导致其使用成本上百元,是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侵害,也背离了共享经济的初衷;北京市监部门对共享充电宝“刺客”亮剑,是对共享经济模式下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有力守护。

  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总队提示广大消费者:金秋时节,旅游购物高峰即将到来,消费者在租用充电宝时如遇商家承诺的归还点位无法归还、归还后仍继续计费、平台无故不退押金、平台计费规则不透明不清晰等问题,可以坚决依法维权。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将积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消费环境,让市民享受更加放心优质的消费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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