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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轻松掉秤”陷阱!“减肥咖啡”藏猫腻

  近年来,公众对健康塑形的关注度持续攀升,一些不法分子趁机利用消费者“轻松减肥”的迫切心理,大肆兜售号称可“月瘦8至25斤”的神奇“减肥咖啡”。他们通过制造身材焦虑、夸大宣传,诱使消费者落入陷阱。

  事实真相令人心惊

  这些所谓的“减肥咖啡”往往毫无商家宣称的瘦身效果。

  更严重的是,还有非法添加违禁成分(如西布曲明等)的情况,严重危害消费者健康!甘肃兰州警方近期查扣有毒有害“减肥咖啡”案,以及消费者因食用“减肥咖啡”类产品后出现上吐下泻等不良反应的投诉频发,就是最直接的警示!

  平台责任必须压实

  严把资质准入关

  平台应对入驻商家的营业执照、行政许可、个人身份、地址、联系方式等主体资质和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并建立档案。

  强化高风险商品管控

  对食品(尤其是普通食品、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类,平台需加大动态监测和靶向抽检力度。

  严打虚假宣传

  严厉打击夸大宣传减肥功效等行为,对存在虚假宣传风险的商品页面、达人推广内容等进行识别与严格管控。

  法律红线不容触碰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普通食品不得声称具有保健功能,更严禁宣称疾病预防、治疗作用及特定保健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不得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如西布曲明等违禁减肥药成分)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罪)的规定处罚,最高可判处死刑。

  消费者购买减肥类商品,务必擦亮双眼:

  1.查验资质信息

  仔细核对产品包装或详情页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编码)、生产厂名、生产厂址等关键信息是否清晰真实。无证或信息模糊的产品风险极高!

  2.警惕“神奇”功效,细看成分表

  普通食品宣称减肥功效是违规的,保健食品需认准“蓝帽子”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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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询保健食品的注册或备案信息是否一致,可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殊食品信息查询平台官网(http://ypzsx.gsxt.gov.cn/specialfood/#/food)查询。仔细阅读产品成分表,对宣称“天然”成分却效果“迅猛”的产品保持警惕,避免盲目跟风。

  3.留好凭证,积极维权

  购买保健食品时,务必选择正规渠道,并妥善保管小票、支付凭证等消费凭证。若遇消费纠纷,这些将是消费维权的重要依据。

  莫让“减肥”变“减健康”!理性消费,科学瘦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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