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2025年暑假期间市场价格行为合规提示
北京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随着2025年高考结束以及暑假临近,一股以考生为主要消费群体的“后高考经济”热潮正迅速席卷而来,从电子产品到旅游出行,相关消费市场呈现出一片火热景象,为夏日经济注入强劲动力。为进一步规范暑假期间各经营主体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北京市场监管部门提示如下:
一、增强守法自觉
各经营主体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切实加强价格自律,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原则,做到依法经营、诚信经营,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二、重点商品和行业合规提示
(一)参与实施手机、笔记本等数码产品购新补贴工作的市场主体,不得使用虚假或易产生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与其交易,不得通过虚假折价、减价等方式销售补贴产品。提供保价服务的,在显著位置标明参加补贴产品保价的条件、流程。
(二)旅游景区经营者应当在景区入口、售票处或者售票电子平台显著位置做好明码标价。景区内游乐场、缆车、观光车、游船等服务项目,应当在售票处等醒目位置公示价格信息。不得私自设立“园中园”,擅自增设收费项目,变相提高门票价格。景区经营者以及景区内相关服务行业经营者不得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博物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度假区等景点要落实对特殊人群应执行的相关减免、优惠等措施。
(三)各客运公司、出租车公司、网约车公司、铁路、高速公路、航空公司、汽车租赁、救援托运、停车收费、充电设施经营等单位要自觉规范价格行为,维护交通客运市场的价格秩序。高速公路服务区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收费应做好明码标价。停车收费经营单位要按规定明码标价,按政策对相关车辆实行减免优惠。
(四)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者要实行明码标价,禁止强行服务或收费,以及利用市场优势地位进行不正当的价格行为,如串通涨价、捏造或散布涨价信息等。
(五)各类宾馆、酒店、民宿等经营者提供住宿及服务的,应当在收费场所的醒目位置标明客房类型、计价方式、价格、另外付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等;切实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在预订房间订单生效情况下擅自提高价格。
(六)电影、文娱演出、露营场所等经营者要严格规范价格行为,做好明码标价,不得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网上售票的要通过正规票务平台销售门票,主动拒绝代抢、倒票行为。
北京市场监管部门暑假期间将持续加大市场价格行为监督检查力度,对经提醒告诫拒不整改的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进行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或12315投诉举报。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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