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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信息报送工作提示

  为维护网络交易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网络市场监管效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如实、依法履行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身份信息的义务。2024年1月,新一轮信息报送即将开始,就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信息报送的法律义务

  按照《电子商务法》第二十八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分别于每年1月和7月向住所地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有关身份信息,包括了已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平台内经营者基本信息和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平台内经营者身份信息。

信息报送的具体要求

  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信息报送活动依据《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开展,于每年1月和7月定期向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送相关数据,平台企业应当主动申报,配合履行报送义务,同时,鼓励平台企业采用开放数据接口等形式的自动化信息报送。

  目前,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建立并进一步完善电子化数据对接机制和保障数据安全的技术措施,请北京市辖区内注册的各网络交易平台企业主动申报,依法参与平台内经营者的信息报送工作。

  新增申报企业请下载“2024年上报平台企业信息收集表”,于2023年12月31日前,将企业基本信息和联系人报送至邮箱:wangjianchu@scjgj.beijing.gov.cn

  咨询电话:010-82690822

  后续将有工作人员联系您,谢谢合作!

2024年上报平台企业信息收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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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网监处、发展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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