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示公告 > 送达公告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公告(美国巴拿马万国(国际)博览会组委会北京代表处)

美国巴拿马万国(国际)博览会组委会北京代表处:

  本局于2025年03月17日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告知,因通过你单位住所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及邮寄送达,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京市监罚告〔2025〕01058号《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请你单位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前往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育慧南路办公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3号810室)领取京市监罚告〔2025〕01058号《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

  特此公告。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03月28日

  行政处罚告知书内容如下: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告知书

京市监罚告〔2025〕01058号

美国巴拿马万国(国际)博览会组委会北京代表处: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对未依照《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提交年度报告的行为进行处罚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经查,你单位为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未按照《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提交2022年年度报告。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登记证:证明当事人营业资质;

  2.现场检查笔录:证明当事人未在驻在场所营业;

  3.协助调查函:证明未发现当事人有投诉举报记录。

  处理意见及依据:

  你单位未依照《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提交年度报告,涉嫌违反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六条的规定。

  自由裁量理由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经查询“信用中国”平台及案件系统,未发现你单位有年报的案件记录。经属地朝阳区局协查12345接诉即办平台及全国12315平台,未发现你单位有投诉举报记录。鉴于你单位该违法行为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依据《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第十五条第二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二)违法行为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的”,拟对当事人减轻处罚。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第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减轻行政处罚是指适用法定行政处罚最低限度以下的处罚种类或处罚幅度。包括在违法行为应当受到的一种或者几种处罚种类之外选择更轻的处罚种类,或者在应当并处时不并处,也包括在法定最低罚款限值以下确定罚款数额”的规定。

  处理意见及依据:

  你单位未依照《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提交年度报告,涉嫌违反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六条的规定,依据《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项和《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第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本局责令你单位于15日内改正违法行为,并拟对你单位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果述,潘大想,康岩峰  联系电话:01057520230

  联系地址:北京朝阳区育慧南路3号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03月17日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