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复议决定书送达公告(北京靓佳美美容美体有限公司)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复议决定书》
送达公告(京市监复[2019]391号)
北京靓佳美美容美体有限公司:
刘硕不服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4年2月19日作出的将其变更登记为北京靓佳美美容美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靓佳美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具体行政行为,于2019年4月30日向本局申请行政复议,同日本局依法予以受理。因靓佳美公司与本案存在利害关系,本局依法追加靓佳美公司为第三人。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将《行政复议第三人告知书》送达至靓佳美公司,本局依法向靓佳美公司公告送达,本案依法中止审理,并于2019年7月26日恢复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前往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6号)领取本行政复议决定书,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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