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敦促陈燚及时提供政府信息公开补正材料的公告
陈燚:
您于2024年8月21日通过互联网向我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申请内容不明确且申请表未填写具体通信地址,我局无法循常规途径通过邮寄方式送达《政府信息公开补正申请告知书》。我局工作人员于申请当日电话通知您提供通信地址,您亦表示拒绝。
现公告敦促您及时提供政府信息公开补正材料,请您于2024年9月9日前将有关补正材料通过邮寄方式函复我局,逾期不补正视为放弃申请,具体见《政府信息公开补正申请告知书》(附件2)。
如您需要《政府信息公开补正申请告知书》原件,可于2024年9月9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前往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当面领取,逾期不领视为放弃领取。
特此公告。
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登记回执 陈燚1230;
2.政府信息公开补正申请告知书 陈燚1230。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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