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广告监测报告(2024年2月)
一、传统媒体广告监测情况
2024年2月,全市共监测电视、广播、平面等传统媒体广告20万余条次。电视、广播、平面广告监测量分别占比74%、23%和3%。
传统媒体涉嫌违法广告量排名前三的商品服务类别分别为:营养食品、方便食品和冲饮食品。涉嫌违法问题主要为营养食品、方便食品和冲饮食品广告声称具有保健功能和食品广告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二、互联网媒体广告监测情况
2024年2月,中心共对1700余家互联网媒体平台发布的广告进行了搜索监测,搜索总量为3135万余条次,其中搜索引擎类媒体占比40%,电商平台类媒体占比29%,新闻门户类媒体占比8%,短视频、论坛等其他类媒体平台占比23%。
PC端媒体发布涉嫌违法广告主要集中在电商平台和门户网站,涉嫌违法问题为医疗诊疗服务、医疗美容服务、冲饮食品、医疗器械等类别。APP类移动端媒体发布涉嫌违法广告主要集中在搜索引擎和短视频,涉嫌违法问题为医疗诊疗服务、房地产、医疗美容服务等类别。
从涉嫌违法情况来看,2月互联网媒体广告涉嫌违法量排名前五的商品服务类别分别为医疗诊疗服务、医疗美容服务、医疗器械、房地产、冲饮食品。其中,医疗诊疗(含医疗美容)服务类广告主要涉嫌违法表现为:广告中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图片链接、视频等形式的医疗广告(含医疗美容)的主要涉嫌违法表现为:未在广告中标注《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搜索类医疗广告(含医疗美容)的主要涉嫌违法表现为:广告中涉及医疗技术、疾病名称等内容。医疗器械类广告主要涉嫌违法表现为: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未标明广告批准文号。房地产类广告主要涉嫌违法表现为:未明示价格有效期、未载明预售或者销售许可证书号。冲饮食品类广告主要涉嫌违法表现为:食品广告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保健食品之外的其他食品广告声称具有保健功能。
北京市广告与网络交易监测中心
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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