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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电动食品加工设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规章,以及本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聚焦产品的安全和主要性能技术要求,对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电动食品加工设备两类食品相关产品组织开展了质量监督抽查,检出76批次电热食品加工设备、10批次电动食品加工设备质量不合格。抽查发现部分产品的结构、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非正常工作等电气安全项目,原材料要求、标签标识等食品安全项目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对于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全部移交经营主体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并监督经营主体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及时整改,全面消除不合格产品安全隐患,守牢产品质量安全底线。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建议用户在购买、使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电动食品加工设备产品时,一是注意查看产品铭牌及包装标识中应有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参数、金属基材的类型及成分、生产厂厂名和厂址、联系方式等信息;电热食品加工设备还应标注生产许可证标识(QS)及编号。二是注意查看产品外观,外表面的涂层应均匀、无脱落、无凹痕或严重划伤等,门、盖等开关灵活、严实、无缝隙,各零部件的接合处应光滑、整齐。三是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要求的方法和注意事项正确使用,避免由于使用不当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或食品安全事故。

  附件:1.不合格产品信息

  2.主要不合格项目说明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28日



附件:1.不合格产品信息
附件:2.主要不合格项目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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