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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塑料购物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规章,以及本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问题导向,将近年抽查不合格率较高的检测项目纳入实施细则,聚焦易出问题的经营场所和品牌,组织开展了塑料购物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共抽样检验269组批样品,检出30组批为标识要求或标识标志不符合相关标准;另有32组批为最小厚度不符合相关标准;15组批为提吊试验不符合相关标准;2组批为跌落试验不符合相关标准;14组批为最小厚度、提吊试验、跌落试验等项目不符合相关标准。

  对于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全部移交经营主体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立案查处,并督促相关经营主体及时下架不合格产品,防止其流向市场,全面消除不合格产品安全隐患,守牢产品质量安全底线。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建议消费者在购买塑料购物袋时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看,注意查看产品标识(是否清晰标明公称承重、规格、标准编号、产品名称、安全性说明、图形符号标注的塑料类别等)直接盛装水果、蔬菜、生肉和熟食等食品时应使用标注有“食品用”字样的塑料袋。未标注此类字样的塑料袋不得用于直接接触食品。二是闻,在选购食品接触用塑料袋时,不要购买有异味、怪味的产品。三是摸,根据不同使用用途,选择规格合适的塑料袋,表面洁净光滑的塑料袋。不使用超薄塑料袋,注意减少塑料袋的使用量,养成重复利用塑料袋的习惯,购物时自带购物袋或使用其他环境友好型替代品。

  附件:1.不合格产品信息

  2.不合格项目说明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2日



附件:1.不合格产品信息
附件:2.不合格项目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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