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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塑料袋(可降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规章,以及本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和实施细则,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塑料袋(可降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共抽样检验29组批样品,检出19组批样品不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产品标准,检验结果不合格,其中4组批仅标识项目不合格,不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

  对于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者、销售者,我局已全部移交经营主体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建议消费者购买时要查看产品标识(清晰标明公称承重、规格、标准编号、产品名称、警示标语等),根据不同用途选择塑料袋的规格。注意减少塑料袋的使用量,养成重复利用塑料袋的习惯,购物时自带购物袋或使用其他环境友好型替代品。直接盛装水果、蔬菜、生肉和熟食等食品时应使用标注有“食品用”字样的塑料袋。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不合格产品信息

  3.不合格项目说明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4日


附件:本次检验项目
附件:不合格产品信息
附件:不合格项目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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