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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北京市眼镜、镜及类似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

1、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本市眼镜、镜及类似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查产品包括:眼镜镜片(树脂镜片、玻璃镜片/车房片)、眼镜架。

2、检验依据

  GB 10810.1《眼镜镜片第1部分:单光和多焦点镜片》;

  GB 10810.3《眼镜镜片及相关眼镜产品第3部分:透射比规范及测量方法》;

  GB 10810.4《眼镜镜片第4部分:减反射膜规范及测量方法》;

  GB 10810.5《眼镜镜片第5部分:镜片表面耐磨要求》;

  GB/T 14214《眼镜架通用要求和试验方法》;

  QB/T 2506《眼镜镜片光学树脂眼镜片》;

  《北京市眼镜、镜及类似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经企业自我声明公开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检验项目

  3.1眼镜镜片(玻璃镜片/车房片)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产品标准代号或法律、法规

强制性条款/推荐性条款

检验项目分类

备注

安全性指标

性能指标

其它指标

1

球镜顶焦度偏差(主子午面一)

GB 10810.1

强制性

 

 

 

2

球镜顶焦度偏差(主子午面二)

GB 10810.1

强制性

 

 

 

3

柱镜顶焦度偏差

GB 10810.1

强制性

 

 

 

4

光学中心和棱镜度偏差

GB 10810.1

强制性

 

 

 

5

材料和表面的质量

GB 10810.1

强制性

 

 

 

6

镜片尺寸

(有效尺寸偏差)

GB 10810.1

强制性

 

 

 

7

镜片尺寸

(使用尺寸偏差)

GB 10810.1

强制性

 

 

 

8

厚度偏差

GB 10810.1

强制性

 

 

 

9

可见光透射比τV

(380 nm~780 nm)

GB 10810.3

强制性

 

 

 

10

附加顶焦度偏差

GB 10810.1

强制性

 

 

 

11

标志

GB 10810.1

强制性

 

 

 

 

  3.2眼镜镜片(树脂镜片)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产品标准代号或法律、法规

强制性条款/推荐性条款

检验项目分类

备注

安全性指标

性能指标

其它指标

1

球镜顶焦度偏差(主子午面一)

QB/T 2506

强制性

 

 

 

2

球镜顶焦度偏差(主子午面二)

QB/T 2506

强制性

 

 

 

3

柱镜顶焦度偏差

QB/T 2506

强制性

 

 

 

4

光学中心和棱镜度偏差

QB/T 2506

强制性

 

 

 

5

材料和表面的质量

QB/T 2506

强制性

 

 

 

6

镜片尺寸

(有效尺寸偏差)

QB/T 2506

强制性

 

 

 

7

镜片尺寸

(使用尺寸偏差)

QB/T 2506

强制性

 

 

 

8

基准点最小厚度

QB/T 2506

强制性

 

 

 

9

耐磨性

GB 10810.5

强制性

 

 

 

10

折射率

QB/T 2506

推荐性

 

 

 

11

阿贝数

QB/T 2506

推荐性

 

 

 

12

可见光透射比τV

(380 nm~780 nm)

QB/T 2506

强制性

 

 

 

13

平均透射比(紫外光谱区) τSUVA

(315nm~380 nm)

QB/T 2506

强制性

 

 

 

14

平均透射比(紫外光谱区)τSUVB

(280nm~315 nm)

QB/T 2506

强制性

 

 

 

15

防紫外性能(明示指标)τmax(λ)

QB/T 2506

 

推荐性

 

 

 

防紫外性能(明示指标)τSUV

(280nm~380nm)

QB/T 2506

16

明示透射比τV

QB/T 2506

推荐性

 

 

 

17

阻燃性

QB/T 2506

推荐性

 

 

 

18

光反射比

QB/T 2506

强制性

 

 

 

19

膜层均匀性

QB/T 2506

强制性

 

 

 

20

最低要求

QB/T 2506

强制性

 

 

 

21

加强型要求

QB/T 2506

强制性

 

 

 

22

盐水试验

QB/T 2506

强制性

 

 

 

23

低温试验

QB/T 2506

强制性

 

 

 

24

高温试验

QB/T 2506

强制性

 

 

 

25

膜层附着力

QB/T 2506

强制性

 

 

 

26

镀膜区域的使用尺寸

QB/T 2506

强制性

 

 

 

27

抗冲击性能

(明示指标)

QB/T 2506

推荐性

 

 

 

28

标志

QB/T 2506

GB 10810.3

强制性

 

 

 

  3.3眼镜架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产品标准代号或法律、法规

强制性条款/推荐性条款

检验项目分类

备注

安全性指标

性能指标

其它指标

1

外观质量

GB/T 14214

推荐性

 

 

 

2

方框法水平镜片尺寸偏差

GB/T 14214

推荐性

 

 

 

3

片间距离偏差

GB/T 14214

推荐性

 

 

 

4

镜腿长度偏差

GB/T 14214

推荐性

 

 

 

5

高温尺寸稳定性

GB/T 14214

推荐性

 

 

 

6

抗拉性能

GB/T 14214

推荐性

 

 

 

7

鼻梁变形

GB/T 14214

推荐性

 

 

 

8

镜片夹持力

GB/T 14214

推荐性

 

 

 

9

耐疲劳

GB/T 14214

推荐性

 

 

 

10

镀层结合力

GB/T 14214

推荐性

 

 

 

11

抗汗腐蚀

GB/T 14214

推荐性

 

 

 

12

阻燃性

GB/T 14214

推荐性

 

 

 

13

标志

GB/T 14214

推荐性

 

 

 

4、抽样

  4.1一般情况下,每家企业每类产品抽取1种产品。

  4.2在生产企业成品库、产品集中存放地随机抽取经企业检验合格或以其它方式表明合格的产品。

  4.3 抽样方法

  4.3.1眼镜镜片(车房片)抽样基数应不少于抽样数量,同一规格型号、同一批次随机抽取3片;

  4.3.2眼镜镜片(非树脂类)抽样基数应不少于50片,同一规格型号、同一批次随机抽取20片;

  4.3.3眼镜镜片(热固型树脂类)抽样基数应不少于50片,同一品种随机抽取40片,其中20片为检验用样品,20片为备用样品。

  4.3.4眼镜架抽样基数应不少于10副,同一规格型号、同一批次随机抽取8副,其中4副为检验用样品,4副为备用样品。

  4.3.5如在以销定产的企业中抽样时,抽样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

  4.4 抽查样品确认

  4.4.1 受检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填写《监督抽查产品信息确认单》,将需要事先说明或检验需要的信息予以确认。

  4.4.2 样品及抽样单内容经受检单位经手人确认无误后,由受检单位经手人在抽样单上签署意见并签字、加盖公章。

  4.4.3 当场封存样品,加贴封样单,封样单上应有受检单位经手人签名、抽样人员签名、抽样单位公章、抽样日期及抽样单编号。

  4.5一般情况下,抽样人员负责将全数样品携带或寄送到指定的检验机构。需要受检单位协助寄、送样品的,受检单位应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复查抽样单》规定的寄送截止时间内将样品寄送到指定的检验机构。

5、判定原则

  所检项目全部符合要求,检验结论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法律法规对判定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异议处理

  受检单位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接到检验结果之日起15日内向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或者其上级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提交书面复检申请(原件),并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材料(异议材料同时抄送承担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的区局);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承认检验结果。异议受理部门应依法处理或委托有关部门处理受检单位提出的异议,视情况组织复检或进行调查核实,并做出异议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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