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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路桥梁支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1、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本市公路桥梁支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查产品包括:实施工业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板式橡胶支座、盆式支座和球型支座。

2、检验依据

  JT/T 4 《公路桥梁板式橡胶支座》;

  JT/T 391 《公路桥梁盆式支座》;

  GB/T 17955 《桥梁球型支座》;

  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检验项目

  3.1板式橡胶支座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产品标准代号或法律、法规

强制性条款/推荐性条款

检验项目分类

备注

安全性指标

性能指标

其它指标

1

硬度

JT/T 4

推荐性

 

2

拉伸强度

JT/T 4

推荐性

 

3

扯断伸长率

JT/T 4

推荐性

 

4

脆性温度

JT/T 4

推荐性

 

5

恒定压缩永久变形

JT/T 4

推荐性

 

6

耐臭氧老化

JT/T 4

推荐性

 

7

热空气老化试验

JT/T 4

推荐性

 

8

抗压弹性模量

JT/T 4

推荐性

 

9

抗剪弹性模量

JT/T 4

推荐性

 

10

极限抗压强度

JT/T 4

推荐性

 

  3.2盆式支座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产品标准代号或法律、法规

强制性条款/推荐性条款

检验项目分类

备注

安全性指标

性能指标

其它指标

1

硬度

JT/T 391

推荐性

 

2

拉伸强度

JT/T 391

推荐性

 

3

扯断伸长率

JT/T 391

推荐性

 

4

脆性温度

JT/T 391

推荐性

 

5

恒定压缩永久变形

JT/T 391

推荐性

 

6

耐臭氧老化

JT/T 391

推荐性

 

7

热空气老化试验

JT/T 391

推荐性

 

8

成品主要几何尺寸(除防腐要求)

JT/T 391

推荐性

 

9

竖向承载力支座压缩变形

JT/T 391

推荐性

 

10

竖向承载力下盆环上口径向变形

JT/T 391

推荐性

 

11

支座残余变形

JT/T 391

推荐性

 

  3.3球型支座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产品标准代号或法律、法规

强制性条款/推荐性条款

检验项目分类

备注

安全性指标

性能指标

其它指标

1

竖向承载力支座竖向压缩变形

GB/T 17955

推荐性

 

2

竖向承载力支座盆环径向变形

GB/T 17955

推荐性

 

3

成品几何尺寸

GB/T 17955

推荐性

 

4、抽样

  4.1每家企业每类产品抽取1种。

  4.2在生产企业成品库、产品集中存放地随机抽取经企业检验合格或以其它方式表明合格的产品。

  4.3 产品抽样基数、抽样数量

产品名称

抽样基数

抽样数量

板式橡胶支座

胶料:不少于 100kg

2kg 1kg 为检验用样品, 1kg 为备用样品

成品:不少于24块

12块:6块为检验用样品,6块为备用样品

盆式支座

胶料:不少于 100kg

2kg 1kg 为检验用样品, 1kg 为备用样品

成品:不少于3台

2台:1台为检验用样品,1台为备用样品

球型支座

成品:不少于3台

2台:1台为检验用样品,1台为备用样品

  注:1、胶料与成品为同一批次产品,并注明试片及试样硫化条件;

  2、所抽板式橡胶支座样品应有形状系数说明,盆式支座和球型支座要附带图纸并标明各部位尺寸及公差。

  4.4样品及抽样单内容经受检单位经手人确认无误后,由抽样人员与受检单位经手人分别在抽样单上签字、盖章,当场封存样品,加贴封样单,封样单上应有受检单位经手人签名、抽样人员签名、抽样单位公章、抽样日期及抽样单编号。封样单上应注明“检验用样品”和“备用样品”

  4.5一般情况下,抽样人员负责将“检验用样品”携带或送到指定的检验机构。需要受检单位协助寄、送样品的,受检单位应当在《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复查抽样单》规定的寄送截止时间内将样品寄送到指定的检验机构。

  抽取的“备用样品”封存于受检单位。受检单位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更换、隐匿、处理已抽查封存的“备用样品”。

5、判定原则

  所检项目全部符合要求,检验结论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法律法规对判定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异议处理

  受检单位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接到检验结果之日起15日内向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提交书面复检申请(原件),并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材料(异议材料同时抄送承担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的区县局);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承认检验结果。异议受理部门应依法处理或委托有关部门处理受检单位提出的异议,视情况组织复检或进行调查核实,并做出异议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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