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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北京市电信终端设备(移动电话及配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

1、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本市电信终端设备(移动电话及配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查产品包括:900/1800MHz T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支持通用分组无线业务(GPRS)的移动电话和不支持GPRS的GSM移动电话;与手机配套使用的电池充电器(手机充电器);与手机配套使用的锂离子充电电池(移动电话用锂离子电池)。

2、检验依据

  GB 4943.1 《信息技术设备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 9254《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

  GB 17625.1《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

  GB 20943《单路输出式交流-直流和交流-交流外部电源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

  GB/T 18287-2000 《蜂窝电话用锂离子电池总规范》(2013年9月15日前生产的产品适用于此标准);

  GB/T 18287-2013 《移动电话用锂离子蓄电池及蓄电池组总规范》(2013年9月15日后生产的产品适用于此标准);

  GB/T 22450.1《900/1800MHz T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系统电磁兼容性限值和测量方法第1部分:移动台及辅助设备》;

  YD/T 1214 《900/1800MHz T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通用分组无线业务(GPRS)设备技术要求:移动台》;

  YD/T 1215 《900/1800MHz T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通用分组无线业务(GPRS)设备测试方法:移动台》;

  CCGF 214.1《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GSM/GPRS移动电话》;

  CCGF 214.3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蜂窝电话用电池》;

  CCGF 214.8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电源适配器》;

  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检验项目

  3.1 移动电话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产品标准代号或法律、法规

强制性条款/推荐性条款

检验项目分类

备注

安全性指标

性能指标

其它指标

1

发射机输出功率

YD/T 1214
YD/T 1215

推荐性

2

相位误差(峰值)

YD/T 1214
YD/T 1215

推荐性

3

相位误差(均方根值)

YD/T 1214
YD/T 1215

推荐性

4

频率误差

YD/T 1214
YD/T 1215

推荐性

5

静态参考灵敏度(II类RBER)

YD/T 1214
YD/T 1215

推荐性

6

发射机输出突发脉冲定时

YD/T 1214
YD/T 1215

推荐性

7

静电放电抗扰度

GB/T 22450.1

推荐性

8

辐射骚扰抗扰度

GB/T 22450.1

推荐性

  3.2 与手机配套使用的电池充电器(手机充电器)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产品标准代号或法律、法规

强制性条款/

推荐性条款

检验项目分类

备注

安全性

指标

性能

指标

其它

指标

1

元器件(直插式插头尺寸和力矩)

GB 4943.1

强制性

2

电源接口

GB 4943.1

强制性

3

电击和能量危险的防护

GB 4943.1

强制性

4

电气绝缘

GB 4943.1

强制性

5

保护接地

GB 4943.1

强制性

6

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绝缘穿透距离

GB 4943.1

强制性

7

一次电路过流保护和接地故障保护

GB 4943.1

强制性

8

布线、连接和供电

GB 4943.1

强制性

9

机械强度

GB 4943.1

强制性

10

防火

GB 4943.1

强制性

11

发热要求(温升和耐异常热)

GB 4943.1

强制性

12

接触电流和保护导体电流

GB 4943.1

强制性

13

抗电强度

GB 4943.1

强制性

14

异常工作和故障条件

GB 4943.1

强制性

15

电源端子骚扰电压

GB 9254

强制性

16

辐射骚扰

GB 9254

强制性

17

谐波电流

GB 17625.1

强制性

18

平均效率能效限定值

GB 20943

强制性

19

空载状态能效限定值

GB 20943

强制性

  3.3 与手机配套使用的锂离子充电电池(移动电话用锂离子电池)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产品标准代号或法律、法规

强制性条款/推荐性条款

检验项目分类

备注

安全性指标

性能指标

其它指标

1

0.2ItA放电

GB/T 18287

推荐性

2

高温放电

GB/T 18287

推荐性

3

低温放电

GB/T 18287

推荐性

4

恒定湿热

GB/T 18287

推荐性

5

振动

GB/T 18287

推荐性

6

自由跌落

GB/T 18287

推荐性

7

过充电保护

GB/T 18287

推荐性

8

过放电保护

GB/T 18287

推荐性

9

短路保护

GB/T 18287

推荐性

4、抽样

  4.1每家企业每类产品抽取1种。

  4.2在生产企业成品库、产品集中存放地随机抽取经企业检验合格或以其它方式表明合格的产品。

  4.3抽样方法

  4.3.1移动电话产品抽样基数不少于50台, 同一规格型号、同一批次产品随机抽取2台,其中1台为检验用样品,另1台为备用样品。

  4.3.2与手机配套使用的电池充电器(手机充电器)产品抽样基数不少于50台, 同一规格型号、同一批次产品随机抽取5台,其中4台为检验用样品,另1台为备用样品。

  4.3.3与手机配套使用的锂离子充电电池(移动电话用锂离子电池)产品抽样基数不少于100块, 同一规格型号、同一批次产品随机抽取9块,其中7块为检验用样品,另2块为备用样品。

  如电池不可拆卸,同一规格型号、同一批次产品随机抽取9台/套,其中7台(套)为检验用样品,另2台(套)为备用样品。

  如电池可拆卸,所抽样品配套使用相同型号的充电器和电池。

  4.4样品及抽样单内容经受检单位经手人确认无误后,由抽样人员与受检单位经手人分别在抽样单上签字、盖章,当场封存样品,加贴封样单,封样单上应有受检单位经手人签名、抽样人员签名、抽样单位公章、抽样日期及抽样单编号。

  4.5一般情况下,抽样人员负责将全数样品携带或寄送到指定的检验机构。需要受检单位协助寄、送样品的,受检单位应当在《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复查抽样单》规定的寄送截止时间内将样品寄送到指定的检验机构。

5、判定原则

  所检项目全部符合要求,检验结论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法律法规对判定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异议处理

  受检单位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接到检验结果之日起15日内向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提交书面复检申请(原件),并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材料(异议材料同时抄送承担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的区县局);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承认检验结果。异议受理部门应依法处理或委托有关部门处理受检单位提出的异议,视情况组织复检或进行调查核实,并做出异议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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