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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北京市文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

1、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本市文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查产品包括儿童绘图颜料、油画棒、学生书包、橡皮擦、涂改制品(修正液、修正带、修正笔)、胶棒、胶水、胶带。

2、检验依据

  GB 21027《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

  CCGF 216《学生用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

  《北京市文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产品标准代号或法律、法规

强制性条款/推荐性条款

检验项目分类

备注

安全性指标

性能指标

其它指标

1

可迁移元素

GB 21027

强制性

除胶棒、胶水、胶带外

2

染料

GB 21027

强制性

仅限儿童绘图颜料、油画棒

3

甲醛含量

GB 21027

强制性

仅限书包

4

苯含量

GB 21027

强制性

仅限涂改制品(修正液、修正带、修正笔)

5

氯代烃

GB 21027

强制性

仅限涂改制品(修正液、修正带、修正笔)

6

游离甲醛

GB 21027

强制性

仅限胶棒、胶水、胶带

7

GB 21027

强制性

仅限胶棒、胶水、胶带

8

甲苯和二甲苯

GB 21027

强制性

仅限胶棒、胶水、胶带

9

总挥发性有机物

GB 21027

强制性

仅限胶棒、胶水、胶带

4 抽样

  4.1原则上,每家企业抽取1种主导产品。

  4.2在生产企业成品库、产品集中存放地随机抽取经企业检验合格或以其它方式表明合格的产品。

  4.3抽样基数应不低于抽样数量的10倍,抽样数量见下表。

产品

抽样数量

检验样数量

备样数量

油画棒

12盒

6盒

6盒

蜡笔

12盒

6盒

6盒

水彩画颜料

10盒

5盒

5盒

水彩笔

10套

5套

5套

修正液

12支

6支

6支

修正带

6支

3支

3支

修正笔

24支

12支

12支

指画颜料

6盒

3盒

3盒

固体胶

12支

6支

6支

液体胶

2000ml

1000ml

1000ml

学生书包

8个

4个

4个

橡皮擦

12块

6块

6块

  4.4样品及抽样单内容经受检单位经手人确认无误后,由抽样人员与受检单位经手人分别在抽样单上签字、盖章,当场封存样品,加贴封样单,封样单上应有受检单位经手人签名、抽样人员签名、抽样单位公章、抽样日期及抽样单编号。

  4.5一般情况下,抽样人员负责将全数样品携带或寄送到指定的检验机构。需要受检单位协助寄、送样品的,受检单位应当在《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复查抽样单》规定的寄送截止时间内将样品寄送到指定的检验机构。

5、判定原则

  所检项目全部符合要求,检验结论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法律法规对判定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异议处理

  受检单位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接到检验结果之日起15日内向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提交书面复检申请(原件),并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材料(异议材料同时抄送承担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的区县局);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承认检验结果。异议受理部门应依法处理或委托有关部门处理受检单位提出的异议,视情况组织复检或进行调查核实,并做出异议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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