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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北京市摩擦材料(汽车用制动器衬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

1、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本市摩擦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查产品包括:汽车用制动器衬片。

2、检验依据

  GB 5763《汽车用制动器衬片》;

  CCGF 606.1《汽车用制动器衬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

  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产品标准代号或法律、法规

强制性条款/推荐性条款

检验项目分类

备注

安全性指标

性能指标

其它指标

1

外观质量

GB 5763

推荐性

2

尺寸公差

GB 5763

推荐性

3

摩擦性能

摩擦系数

GB 5763

强制性

指定摩擦系数的允许偏差

GB 5763

强制性

磨损率

GB 5763

强制性

4

剪切强度

GB 5763

强制性

限粘结型2类、限4类

5

热膨胀率

GB 5763

推荐性

限4类

6

冲击强度

GB 5763

推荐性

限3类

7

压缩应变

GB 5763

推荐性

限4类

4、抽样

  4.1每家企业每类产品抽取1种。

  4.2在生产企业成品库、产品集中存放地随机抽取经企业检验合格或以其它方式表明合格的产品。

  4.3抽样基数应不少于500片,随机抽取同一规格型号、同一批次产品,抽样数量如下表所示。

样品类别

抽样数量(片)

检验用样品数量(片)

备用样品数量(片)

1类制动器衬片

6

3

3

2类粘结型制动器衬片

36

18

18

2类非粘结型制动器衬片

6

3

3

3类制动器衬片

12

6

6

4类制动器衬片

96

48

48

  若抽取的产品无单独包装,则抽取该种产品包装盒1个。

  4.4样品及抽样单内容经受检单位经手人确认无误后,由抽样人员与受检单位经手人分别在抽样单上签字、盖章,当场封存样品,加贴封样单,封样单上应有受检单位经手人签名、抽样人员签名、抽样单位公章、抽样日期及抽样单编号。

  4.5一般情况下,抽样人员负责将全数样品携带或寄送到指定的检验机构。需要受检单位协助寄、送样品的,受检单位应当在《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复查抽样单》规定的寄送截止时间内将样品寄送到指定的检验机构。

5、判定原则

  所检项目全部符合要求,检验结论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法律法规对判定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异议处理

  受检单位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接到检验结果之日起15日内向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提交书面复检申请(原件),并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材料(异议材料同时抄送承担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的区县局);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承认检验结果。异议受理部门应依法处理或委托有关部门处理受检单位提出的异议,视情况组织复检或进行调查核实,并做出异议处理决定。

7、备注

  汽车用制动器衬片分类

类别

用途

类别

用途

1类

驻车制动器用

3类

中、重型车鼓式制动器用

2类

微、轻型车鼓式制动器用

4类

盘式制动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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