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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北京市化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强制性标准转推荐性标准)

1、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本市化肥产品(2017年3月23日(含)后生产)质量监督抽查。抽查产品包括:复混肥料、掺混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缓释肥料4种产品,其中缓释肥料产品包括缓释复混肥料、缓释掺混肥料2类型。

2、检验依据

  GB/T 15063《复混肥料(复合肥料)》;

  GB/T 21633《掺混肥料(BB肥)》;

  GB/T 18877《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GB/T 23348《缓释肥料》;

  GB 18382《肥料标识 内容和要求》;

  CCGF 501.1《复混肥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

  CCGF 501.6《缓释肥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

  经备案或已声明公开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检验项目

  3.1 复混肥料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产品标准代号或法律、法规

强制性条款/推荐性条款

检验项目分类

备注

安全性指标

性能指标

其它指标

1

总氮的质量分数

GB/T 15063

推荐性

2

有效磷的质量分数

GB/T 15063

推荐性

3

钾的质量分数

GB/T 15063

推荐性

4

总养分(N+P2O5+K2O)的质量分数

GB/T 15063

推荐性

5

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

GB/T 15063

推荐性

不适用于标明不含磷或标明为“枸溶性磷”的产品

6

氯离子的质量分数

GB/T 15063

推荐性

不适用于标明“含氯(高氯)的产品”

7

粒度

GB/T 15063

推荐性

8

包装标识

总养分

GB 18382

强制性

应符合GB 18382中7.3.2.1的规定

单养分

GB 18382

强制性

即单养分配合式,应符合GB 18382中7.3.2.2的规定

含氯标识

GB/T 15063

推荐性

应符合GB/T 15063中7.3的规定

警示语

GB/T 15063

推荐性

应符合GB/T 15063中7.4的规定

  3.2掺混肥料(BB肥)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产品标准代号或法律、法规

强制性条款/推荐性条款

检验项目分类

备注

安全性指标

性能指标

其它指标

1

总氮的质量分数

GB/T 21633

推荐性

2

有效磷的质量分数

GB/T 21633

推荐性

3

钾的质量分数

GB/T 21633

推荐性

4

总养分(N+P2O5+K2O)的质量分数

GB/T 21633

推荐性

5

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的百分率

GB/T 21633

推荐性

不适用于标明不含磷或标明为“枸溶性磷”的产品

6

水分(H2O)的质量分数

GB/T 21633

推荐性

7

氯离子的质量分数

GB/T 21633

推荐性

不适用标明“含氯”的产品

8

粒度

GB/T 21633

推荐性

9

中量元素单一养分的质量分数

钙的质量分数

GB/T 21633

推荐性

仅适用于标明钙含量的产品

镁的质量分数

GB/T 21633

推荐性

仅适用于标明镁含量的产品

硫的质量分数

GB/T 21633

推荐性

仅适用于标明硫含量的产品

10

微量元素单一养分的质量分数

铜的质量分数

GB/T 21633

推荐性

仅适用于标明铜含量的产品

铁的质量分数

GB/T 21633

推荐性

仅适用于标明铁含量的产品

锰的质量分数

GB/T 21633

推荐性

仅适用于标明锰含量的产品

锌的质量分数

GB/T 21633

推荐性

仅适用于标明锌含量的产品、

硼的质量分数

GB/T 21633

推荐性

仅适用于标明硼含量的产品

钼的质量分数

GB/T 21633

推荐性

仅适用于标明钼含量的产品

11

包装标识

总养分

GB 18382

强制性

应符合GB 18382中7.3.2.1的规定

单养分

GB 18382

强制性

即单养分配合式,应符合GB 18382中7.3.2.2的规定

中、微量元素

GB/T 21633

推荐性

适用时,应符合GB/T 21633中7.6的规定

含氯标识

GB/T 21633

推荐性

应符合GB/T 21633中7.2的规定

使用硝酸铵产品作原料时应标识的内容

GB/T 21633

推荐性

应符合GB/T 21633中7.5的规定

  3.3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产品标准代号或法律、法规

强制性条款/推荐性条款

检验项目分类

备注

安全性指标

性能指标

其它指标

1

总氮的质量分数

GB/T 18877

推荐性

2

有效五氧化二磷的质量分数

GB/T 18877

推荐性

3

总氧化钾的质量分数

GB/T 18877

推荐性

4

总养分(N+P2O5+K2O)的质量分数

GB/T 18877

推荐性

5

有机质的质量分数

GB/T 18877

推荐性

6

酸碱度(pH)

GB/T 18877

推荐性

7

氯离子的质量分数

GB/T 18877

推荐性

8

镉及其化合物的质量分数

GB/T 18877

推荐性

9

铬及其化合物的质量分数

GB/T 18877

推荐性

10

铅及其化合物的质量分数

GB/T 18877

推荐性

11

汞及其化合物的质量分数

GB/T 18877

推荐性

12

砷及其化合物的质量分数

GB/T 18877

推荐性

13

粒度

GB/T 18877

推荐性

14

粪大肠菌群数

GB/T 18877

推荐性

15

蛔虫卵死亡率

GB/T 18877

推荐性

16

包装标识

产品类别

GB/T 18877

推荐性

应符合GB/T 18877中7.1的规定

总养分

GB 18382

强制性

应符合GB 18382中7.3.2.1的规定

单养分

GB/T 18877

GB 18382

推荐性

即配合式,应符合GB/T 18877中7.1与GB 18382中7.3.2.2的规定

有机质

GB/T 18877

推荐性

应符合GB/T 18877中7.1的规定

含氯标识

GB/T 18877

推荐性

应符合GB/T 18877中7.3的规定

使用说明

GB 18382

强制性

应符合GB/T 18877中7.4的规定

  3.4缓释肥料

  3.4.1缓释复混肥料(缓释复合肥料)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产品标准代号或法律、法规

强制性条款/推荐性条款

检验项目分类

备注

安全性指标

性能指标

其它指标

1

总氮的质量分数

GB/T 23348

推荐性

仅适用于标明含有本成分的产品

2

有效磷的质量分数

GB/T 23348

推荐性

仅适用于标明含有本成分的产品

3

钾的质量分数

GB/T 23348

推荐性

仅适用于标明含有本成分的产品

4

总养分(N+P2O5+K2O)的质量分数

GB/T 23348

推荐性

5

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的质量分数

GB/T 23348

推荐性

不适用于标明不含磷或标明为“枸溶性磷”的产品

6

水分(H2O)的质量分数

GB/T 23348

推荐性

7

粒度

GB/T 23348

推荐性

8

养分释放期

GB/T 23348

推荐性

不适用于标明为部分缓释肥料的产品

9

缓释养分释放期

GB/T 23348

推荐性

仅适用于标明为部分缓释肥料的产品

10

初期养分释放率

GB/T 23348

推荐性

1.三元或二元缓释肥料的养分释放率用总氮释放率来表征,对于不含氮的缓释肥料,其养分释放率用钾释放率来表征。

2. 不适用于标明为“部分缓释肥料”的产品

11

28天累积养分释放率

GB/T 23348

推荐性

1.三元或二元缓释肥料的养分释放率用总氮释放率来表征,对于不含氮的缓释肥料,其养分释放率用钾释放率来表征。

2.不适用于标明为“部分缓释肥料”的产品

12

缓释养分28天的累积养分释放率

GB/T 23348

推荐性

仅适用于标明为部分缓释肥料的产品

13

养分释放期的累积养分释放率

GB/T 23348

推荐性

1.三元或二元缓释肥料的养分释放率用总氮释放率来表征,对于不含氮的缓释肥料,其养分释放率用钾释放率来表征。

2.不适用于标明为“部分缓释肥料”产品

14

缓释养分释放期的累积养分释放率

GB/T 23348

推荐性

仅适用于标明为部分缓释肥料产品

15

缓释养分量

GB/T 23348

推荐性

仅适用于标明为“部分缓释肥料”的产品

16

氯离子的质量分数

GB/T 23348

GB/T 15063

推荐性

不适用于标明“含氯(高氯)”的产品

17

包装标识

产品名称

GB/T 23348

GB 18382

推荐性

应符合GB/T23348中8.1和GB 18382中7.1规定。

养分含量

GB/T 23348

推荐性

应符合GB/T 23348中8.2的规定

产品使用说明书

GB/T 23348

推荐性

应符合GB/T 23348中8.3的规定

部分缓释肥料的缓释养分标识

GB/T 23348

推荐性

应符合GB/T 23348中8.4的规定

标准编号

GB 18382

强制性

应符合GB 18382中7.8的规定

含氯标识

GB/T 15063

推荐性

应符合GB/T 15063中7.3的规定

  3.4. 2缓释掺混肥料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产品标准代号或法律、法规

强制性条款/推荐性条款

检验项目分类

备注

安全性指标

性能指标

其它指标

1

总氮的质量分数

GB/T 23348

推荐性

仅适用于标明含有本成分的产品

2

有效磷的质量分数

GB/T 23348

推荐性

仅适用于标明含有本成分的产品

3

钾的质量分数

GB/T 23348

推荐性

仅适用于标明含有本成分的产品

4

总养分(N+P2O5+K2O)的质量分数

GB/T 23348

推荐性

5

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的质量分数

GB/T 23348

推荐性

不适用于标明不含磷或标明为“枸溶性磷”的产品

6

水分(H2O)的质量分数

GB/T 23348

推荐性

7

粒度

GB/T 23348

推荐性

/

8

养分释放期

GB/T 23348

推荐性

不适用于标明为“部分缓释肥料”的产品

9

缓释养分释放期

GB/T 23348

推荐性

仅适用于标明为“部分缓释肥料”的产品

10

初期养分释放率

GB/T 23348

推荐性

1.三元或二元缓释肥料的养分释放率用总氮释放率来表征,对于不含氮的缓释肥料,其养分释放率用钾释放率来表征。

2.不适用于标明“部分缓释肥料”的产品

11

28天累积养分释放率

GB/T 23348

推荐性

1.三元或二元缓释肥料的养分释放率用总氮释放率来表征,对于不含氮的缓释肥料,其养分释放率用钾释放率来表征。

2.不适用于标明为“部分缓释肥料”的产品

12

缓释养分28天的累积养分释放率

GB/T 23348

推荐性

仅适用于标明为“部分缓释肥料”的产品

13

养分释放期的累积养分释放率

GB/T 23348

推荐性

1.三元或二元缓释肥料的养分释放率用总氮释放率来表征,对于不含氮的缓释肥料,其养分释放率用钾释放率来表征。

2. 不适用于标明为“部分缓释肥料”的产品

14

缓释养分释放期的累积养分释放率

GB/T 23348

推荐性

仅适用于标明为“部分缓释肥料”的产品

15

缓释养分量

GB/T 23348

推荐性

仅适用于标明为“部分缓释肥料”的产品

16

氯离子的质量分数

GB/T 23348

GB/T 21633

推荐性

标明“含氯”的产品不做此项目

17

中量元素单一养分的质量分数(钙的质量分数)

GB/T 23348

GB/T 21633

推荐性

仅适用于标识标明钙含量的产品

18

中量元素单一养分的质量分数(镁的质量分数)

GB/T 23348

GB/T 21633

推荐性

仅适用于标识标明镁含量的产品

19

中量元素单一养分的质量分数(硫的质量分数)

GB/T 23348

GB/T 21633

推荐性

仅适用于标识标明硫含量的产品

20

微量元素单一养分的质量分数(铜的质量分数)

GB/T 23348

GB/T 21633

推荐性

仅适用于标明铜含量的产品

21

微量元素单一养分的质量分数(铁的质量分数)

GB/T 23348

GB/T 21633

推荐性

仅适用于标明铁含量的产品

22

微量元素单一养分的质量分数(锰的质量分数)

GB/T 23348

GB/T 21633

推荐性

仅适用于标明锰含量的产品

23

微量元素单一养分的质量分数(锌的质量分数)

GB/T 23348

GB/T 21633

推荐性

仅适用于标明锌含量的产品

24

微量元素单一养分的质量分数(硼的质量分数)

GB/T 23348

GB/T 21633

推荐性

仅适用于标明含硼含量的产品

25

微量元素单一养分的质量分数(钼的质量分数)

GB/T 23348

GB/T 21633

推荐性

仅适用于标明含钼含量的产品

26

包装标识

产品名称

GB/T 23348

推荐性

应符合GB/T23348中8.1和GB 18382中7.1规定

养分含量

GB/T 23348

推荐性

应符合GB/T 23348中8.2的规定

产品使用说明书

GB/T 23348

推荐性

应符合GB/T 23348中8.3的规定

部分缓释肥料的缓释养分标识

GB/T 23348

推荐性

应符合GB/T 23348中8.4的规定

标准编号

GB 18382

强制性

应符合GB 18382中7.8的规定

中、微量元素

GB/T 21633

推荐性

适用时,应符合GB/T 21633中7.6的规定

含氯标识

GB/T 21633

推荐性

应符合GB/T 21633中7.2的规定

4、抽样

  4.1每家企业生产的每类产品抽取1种,最多不超过3种,同种类型的产品如有多种浓度规格则按就高原则抽取浓度最高的产品。

  4.2在生产企业成品库、产品集中存放地随机抽取经企业检验合格或以其它方式表明合格的产品。产品实际执行标准与包装标注的标准编号不一致时,应请受检企业作出说明。

  4.3同一规格型号、同一批次产品抽样基数不少于1吨。

  对于袋装肥料,抽样时,若同一规格型号肥料产品或同一批次产品总袋数大于512袋,按3Í(N为总的包装袋数)计算袋数(遇小数进为整数)抽取样品;若总的包装袋小于512袋,按照下表:选取抽样袋数的规定选取的袋数抽取样品。

选取抽样袋数的规定

,

总的包装袋数

选取的最少抽样袋数

总的包装袋数

选取的最少抽样袋数

总的包装袋数

选取的最少抽样袋数

总的包装袋数

选取的最少抽样袋数

1~10

全部

82~101

14

182~216

18

344~394

22

11~49

11

102~125

15

217~254

19

395~450

23

50~64

12

126~151

16

255~296

,

20

451~512

24

65~81

13

152~181

17

297~343

21

/

/

  用采样器沿每袋最长对角线插入至袋的3/4处,每袋取出不少于100g样品,每批采取总样品量不少于2kg。注意掺混肥料、缓释掺混肥料产品的采样,在采样前将包装袋上下颠倒四至五下,按照上述方法采样,每袋取出4管(不少于200g样品),每批产品采取的总样品量不得少于4kg。

  将抽出的样品用四分法或缩分器(掺混肥料、缓释掺混肥料等应用缩分器)将样品缩分至约1kg;平均分成2份,其中1份为检验用样品,另1份为备用样品。

  抽样人员应严格按照所抽样品的包装袋上所示内容填写抽样单,特别注意肥料包装标识上的“产品名称”、“总养分”、“配合式”、“含氯标识”、 缓释肥料还应注意“养分释放期”、“缓释养分种类”“释放期的累积养分释放率”等标识应抄写完全,且与肥料包装袋标识一致,并带回一个包装袋。

  4.4样品(含包装袋)及抽样单内容经受检单位经手人确认无误后,由抽样人员与受检单位经手人分别在抽样单上签字、盖章,当场封存样品,加贴封样单,封样单上应有受检单位经手人签名、抽样人员签名、抽样单位公章、抽样日期及抽样单编号。

  4.5一般情况下,抽样人员负责将全数样品(含包装袋)携带或寄送到指定的检验机构。需要受检单位协助寄、送样品的,受检单位应当在《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复查抽样单》规定的寄送截止时间内将样品寄送到指定的检验机构。

5、判定原则

  所检项目(包装标识除外)全部符合要求,检验结论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法律法规对判定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异议处理

  受检单位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接到检验结果之日起15日内向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提交书面复检申请(原件),并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材料(异议材料同时抄送承担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的区县局);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承认检验结果。异议受理部门应依法处理或委托有关部门处理受检单位提出的异议,视情况组织复检或进行调查核实,并做出异议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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