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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北京市防水涂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

1、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本市防水涂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查产品包括:聚氨酯防水涂料、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聚合物乳液建筑防水涂料。

2、检验依据

  GB/T 19250《聚氨酯防水涂料》;

  GB/T 23445《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

  JC/T 864《聚合物乳液建筑防水涂料》;

  JC 1066《建筑防水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DB11/3005《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

  CCGF 405.2《建筑防水涂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

  经备案或经企业自我声明公开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检验项目

  3.1聚氨酯防水涂料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产品标准代号或法律、法规

强制性条款/推荐性条款

检验项目分类

备注

安全性指标

性能指标

其它指标

1

固体含量

GB/T 19250

推荐性

2

拉伸强度

GB/T 19250

推荐性

3

断裂伸长率

GB/T 19250

推荐性

4

撕裂强度

GB/T 19250

推荐性

5

低温弯折性

GB/T 19250

推荐性

6

不透水性

GB/T 19250

推荐性

7

粘结强度

GB/T 19250

推荐性

8

加热伸缩率

GB/T 19250

推荐性

9

定伸时老化(加热老化)

GB/T 19250

推荐性

10

热处理

拉伸强度保持率

GB/T 19250

推荐性

11

断裂伸长率

GB/T 19250

推荐性

12

低温弯折性

GB/T 19250

推荐性

13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DB11/3005

强制性

14

GB/T 19250

推荐性

15

甲苯+乙苯+二甲苯

GB/T 19250

推荐性

16

游离TDI

GB/T 19250

推荐性

17

苯酚

GB/T 19250

推荐性

18

GB/T 19250

推荐性

19

GB/T 19250

推荐性

  3.2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产品标准代号或法律、法规

强制性条款/推荐性条款

检验项目分类

备注

安全性指标

性能指标

其它指标

1

固体含量

GB/T 23445

推荐性

2

拉伸强度

无处理

GB/T 23445

推荐性

3

加热处理后保持率

GB/T 23445

推荐性

4

断裂伸长率

无处理

GB/T 23445

推荐性

5

加热处理

GB/T 23445

推荐性

6

低温柔性

GB/T 23445

推荐性

7

粘结强度(潮湿基层)

GB/T 23445

推荐性

8

不透水性

GB/T 23445

推荐性

9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DB11/3005

强制性

10

游离甲醛

JC 1066

强制性

11

苯、甲苯、乙苯和二甲苯总和

JC 1066

强制性

12

JC 1066

强制性

  3.3聚合物乳液建筑防水涂料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产品标准代号或法律、法规

强制性条款/推荐性条款

检验项目分类

备注

安全性指标

性能指标

其它指标

1

拉伸强度

JC/T 864

推荐性

2

断裂延伸率

JC/T 864

推荐性

3

低温柔性

JC/T 864

推荐性

4

不透水性

JC/T 864

推荐性

5

固体含量

JC/T 864

推荐性

6

处理后的拉伸强度保持率

加热处理

JC/T 864

推荐性

7

碱处理

JC/T 864

推荐性

8

酸处理

JC/T 864

推荐性

9

处理后的断裂延伸率

加热处理

JC/T 864

推荐性

10

碱处理

JC/T 864

推荐性

11

酸处理

JC/T 864

推荐性

12

加热伸缩率

JC/T 864

推荐性

13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DB11/3005

强制性

14

游离甲醛

JC 1066

强制性

15

苯、甲苯、乙苯和二甲苯总和

JC 1066

强制性

16

JC 1066

强制性

4、抽样

  4.1 原则上,每家企业每类产品抽取1种。

  4.2在生产企业成品库、产品集中存放地随机抽取经企业检验合格或以其他方式表明合格的产品。

  4.3 抽样方法

  4.3.1聚氨酯防水涂料

  以同一类型15t为一批,不足15t亦可作为一批(多组分产品按组分配套组批)。在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两组样品,第一组样品平均分成两份,重量各为5kg,用于检验及备用,第二组样品也平均分成两份,重量各为2kg,用于单项复验及备用单项复验。多组分产品按配比抽取,每一份样品,每个组分应单独包装。若产品分装造成产品固化或者影响产品本身性能也可在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两组整桶样品,第一组为检验样品,第二组为备用样品。

  4.3.2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

  以同一类型的10t产品为一批,不足10t也作为一批。在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三组样品,第一组样品平均分成两份,重量各为6kg,用于检验及备用,第二、三组样品各平均分成两份,重量各为3kg,用于双倍单项复验及备用单项复验。液体组分与固体组分按配比抽取,每一份样、每个组分应单独包装。

  4.3.3聚合物乳液建筑防水涂料

  以同一类型的5t产品为一批,不足5t也作为一批。在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三组样品,第一组样品平均分成两份,重量各为4kg,用于检验及备用,第二、第三组样品各平均分成二分,重量各为2kg,用于双倍单项复验及备用单项复验。每一份应单独包装。

  4.3.4样品处置

  涂料样品中液体组分应放入不与样品发生反应的干燥密闭容器中密封包装, 固体组分包装应密封防潮。检验样和单项复验样包装在一起,备用样和备用单项复验样包装在一起,并用封样单封存样品,由抽样人在封样单和样品包装上骑缝签名,标明“检验样、单项复验样”、 “备用样”、“备用单项复验样”。

  4.4样品及抽样单内容经受检单位经手人确认无误后,由抽样人员与受检单位经手人分别在抽样单上签字、盖章,当场封存样品,加贴封样单,封样单上应有受检单位经手人签名、抽样人员签名、抽样单位公章、抽样日期及抽样单编号。

  4.5一般情况下,抽样人员负责将全数样品携带或寄送到指定的检验机构。需要受检单位协助寄、送样品的,受检单位应当在《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复查抽样单》规定的寄送截止时间内将样品寄送到指定的检验机构。

5、判定原则

  所检项目全部符合要求,检验结论为合格;否则判定为不合格。

  法律法规对判定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异议处理

  受检单位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接到检验结果之日起15日内向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提交书面复检申请(原件),并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材料(异议材料同时抄送承担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的区局);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承认检验结果。异议受理部门应依法处理或委托有关部门处理受检单位提出的异议,视情况组织复检或进行调查核实,并做出异议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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