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通领域成品油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公示(2019年3月13日)
在2018年四季度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中,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我市成品油商品进行了抽检。抽检结果显示有1组汽油、1组柴油商品存在不合格问题,涉及的主要问题为92#车用汽油甲醇含量、0#车用柴油闪点(闭口)项目指标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不合格商品的销售者依据《产品质量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被公示的不合格商品有关经销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今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不断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工作,充分发挥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和不合格商品强制退出机制的作用,净化首都市场消费环境。
注:新闻媒体在刊登不合格商品时应将商品名称、商标、生产单位、规格、型号一同登上。
附:不合格商品名单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3月13日
消费提示
一、不合格项目易产生的问题
汽油中加入甲醇后会出现一些特点:一是油耗增加,甲醇的热值远低于汽油,因此使用甲醇后油耗增加。二是分水性增强,甲醇汽油在少量水分存在的情况下易发生相分离,影响储存和汽车正常运转。三是抗爆性提高,甲醇的抗爆性能较好,可以提高汽油的抗爆性。四是蒸汽压显著增加。因此标准中对甲醇含量有明确要求,含量过高对环境及人身均有不利影响。
二、加油提示
1.选择正规、证照齐全的加油站加油,不贪便宜、不买路边个人或私车兜售的油品。
2.了解自家车性能,避免加错油品、加错标号不符的油品。
3.保留好凭证,可以在出现质量纠纷时作为重要凭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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