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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商局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抽检结果公示(2018年9月27日)

  在2018年二季度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中,北京市工商局对我市成品油商品进行了抽检。抽检结果显示有1组汽油商品存在不合格问题,涉及的主要问题为92#车用汽油蒸气压项目指标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北京市工商局将对不合格商品的销售者依据《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被公示的不合格商品有关经销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今后,北京市工商局将不断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工作,充分发挥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和不合格商品强制退出机制的作用,净化首都市场消费环境。 

  注:新闻媒体在刊登不合格商品时应将商品名称、商标、生产单位、规格、型号一同登上。  

  附:不合格商品名单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9月27日


  消费提示  

      

  一、不合格项目易产生的问题  

  此次油品抽检不合格项目为蒸气压,蒸气压项目的标准要求为42~62kPa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此样本含有甲醇,甲醇为饱和一元醇,沸点64.7℃,易挥发,因此导致在蒸气压实验中,挥发变为气态,导致样本蒸气压结果变大。 

  蒸发性好,就容易汽化,在冷车或低温条件下才能使发动机顺利起动、加速和正常工作。汽油的蒸发性过强也不合适,易于在油道中蒸发形成油气,形成气阻,导致供油不畅甚至中断,从而引起发动机熄火。 

  二、加油提示 

  1.选择正规、证照齐全的加油站加油,不贪便宜、不买路边个人或私车兜售的油品。 

  2.了解自家车性能,避免加错油品、加错标号不符的油品。 

  3.保留好凭证,可以在出现质量纠纷时作为重要凭据。 


附件:0927成品油类商品抽检不合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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