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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商局流通领域润滑油类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公示(2018年6月13日)

   

  2017年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中,北京市工商局对我市市场上销售的润滑油类商品进行了抽检。抽检结果显示有6组润滑油商品存在相关标准不合格的问题,涉及的主要问题为低温动力黏度项目指标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北京市工商局将对不合格商品的销售者依据《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督促全市销售者做好相同生产者相同型号不合格商品的退市工作,对于拒不履行退市的销售者我局将依法予以查处。公示的不合格商品生产企业和有关经销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今后,北京市工商局将不断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工作,充分发挥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和不合格商品强制退出机制的作用,净化首都市场消费环境。 

  注:新闻媒体在刊登不合格商品时应将商品名称、商标、生产单位、规格、型号一同登上。 

  附:不合格商品名单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613 

 

  消费提示 

  一、润滑油商品有关项目指标不合格  

  1低温动力黏度 

  低温动力黏度是在规定条件下,采用毛细管粘度计活旋转式粘度计在低温下测得的动力粘度的习惯用语。它与发动机在低温下的启动性能有关。不同的型号适用的环境温度不同,对低温动力黏度的测试温度也不同。低温动力黏度不合格,会造成发动机在低温下启动时,油品无法到达需润滑部位,不能起到润滑作用,从而损坏发动机。 

  造成该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选用了不合适的基础油。质量意识淡薄,原材料进货把关不严,质量波动大。成品出厂检验不规范。质量控制水平低,检测结果偏差大。 

  二、选购提示 

  1.观查产品是否具有完整的标识,是否明确地标注了制造者名称、地址、电话、产品名称、产品号型、产品质量等级、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内容。 

  2.保留好凭证,可以在出现质量纠纷时作为重要凭据。 


附件:0613润滑油第一次不合格名单公示.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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