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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塑料购物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规章,以及本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聚焦产品的安全和主要性能技术要求,组织开展了塑料购物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共检出77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环保要求、落镖冲击。

  对于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全部移交经营主体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立案查处,并督促相关经营主体及时下架不合格产品,防止其流向市场,全面消除不合格产品安全隐患,守牢产品质量安全底线。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建议消费者在购买塑料购物袋时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查验产品标识。购买塑料购物袋时,应注意查看产品标识是否清晰、完整,是否标明公称承重、规格、标准编号、产品名称、安全性说明,以及以图形符号标注的塑料类别等信息。用于直接盛装水果、蔬菜、生肉、熟食等食品的塑料购物袋,应标注“食品用”字样;未标注“食品用”字样的塑料购物袋不得用于直接接触食品。二、辨别产品气味。选购食品接触用塑料购物袋时,不应购买有异味、异臭或刺激性气味的产品。三、检查外观规格。应根据不同使用用途,选择规格适宜、表面洁净光滑的塑料购物袋,不应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四、倡导减量使用。消费者应减少塑料购物袋使用量,养成重复利用的习惯;购物时自带购物袋,或使用其他环境友好型替代品。

  附件:1.不合格产品信息

  2.不合格项目说明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附件:1.不合格产品信息
附件:2.不合格项目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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