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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京市监罚催〔2026〕07007号)

温暖到府(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6年3月6日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京市监处罚〔2026〕103号 )。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下列义务没有履行:罚款25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局现催告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方式依法履行上述义务。

  收到本催告书后,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上述义务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陈益斌   马健        联系电话:010-55570313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70号A座1504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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