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送达公告(北京德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德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6年4月13日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因通过你单位住所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及邮寄送达,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京市监罚催〔2026〕02006号)。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请你单位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前往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70号中环大厦领取《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京市监罚催〔2026〕02006号)。
特此公告。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13日
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内容如下: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
京市监罚催〔2026〕02006号
北京德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5年9月9日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京市监处罚〔2025〕257号 )。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下列义务没有履行:处违法生产产品货值金额1.5倍罚款5625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局现催告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方式依法履行上述义务。
收到本催告书后,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上述义务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马明、葛健、马纯亮 联系电话:010-55570202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70号中环大厦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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