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规章,以及本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聚焦产品的安全和主要性能技术要求,对化肥、农林机械、农用薄膜3类农资产品组织开展了质量监督抽查,检出71批次化肥、3批次农林机械、2批次农用薄膜产品质量不合格。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化肥的养分、有效成分不足,标识不规范;微耕机的安全防护性能不达标;农膜的厚度偏差、拉伸负荷(横向)项目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对于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全部移交经营主体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监督经营主体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及时整改,全面消除不合格产品安全隐患,守牢产品质量安全底线。
农资是进行农业生产的物质要素,其质量安全对农业生产和食品安全具有重要影响。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建议消费者、用户到证照齐全的农资店等正规渠道购买农资产品,不购买“三无”以及无照流动商贩、“忽悠团”推销的产品;保存好购买凭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依法维权。
在购买化肥产品时,一是要查看包装袋上是否标明了产品名称、养分含量、净重、执行标准编号、生产厂厂名和厂址、质量合格证,肥料登记证和(或)生产许可证标志(QS)及编号等产品信息;二是要仔细阅读使用说明和适用作物说明,根据所种植作物选购适合的肥料产品,避免盲目施肥;三是要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好,有无破损、受潮、结块现象,注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部分化肥长期存放易失效);四是要警惕宣称“三天见效”“永不板结”等涉嫌夸大宣传的产品。
购买农用薄膜产品时,一是要看产品标签标识及合格证是否包括:产品名称、类别、标称厚度、宽度、参考长度、生产日期、生产厂名称、地址、执行标准等信息;如产品注明“非农用地膜”“包装用薄膜”的,切勿作为农用薄膜使用;二是要根据农作物种植养殖需求,选择与使用环境相适应的厚度、颜色、功能的产品;三是要观察产品外观不应有影响使用的气泡、斑点、褶皱、杂质和针孔等问题,选购平整度好、颜色亮泽、透明度高无刺鼻异味的产品;四是要关注产品的贮存期,不可降解农膜的贮存期自生产日期起不宜超过18个月;可降解农膜自生产日期起贮存期不宜超过8个月;五是不购买、不使用标称厚度小于0.01毫米的农用地膜。
购买农林机械产品时,要注意查看外包装或铭牌上应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执行标准等信息;产品应附有合格证、“三包”服务卡、产品说明书和保养手册等文件;购买植物保护机械时,还要验明强制性产品认证(CCC)标志。使用前须仔细阅读说明书,严格按照说明书要求进行操作,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建议山区、丘陵地区的用户选购微型耕耘机时优先选择适合陡坡作业且能避免因倾斜作业导致冷却液泄漏的风冷柴油机的产品。
附件:1.不合格产品信息
2.主要不合格项目说明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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