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法治质监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局、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稽查总队,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2018年法治质监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18年4月4日
2018年法治质监建设工作要点
2018年全系统法治工作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依法治国总目标,围绕质量强国新征程,深入推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积极推进质监立法,严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关,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双随机”抽查,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权责清单、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做好法治宣传,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构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法治工作体系。2018年度法治质监建设着重把握以下要点。
一、立足全面质量提升,进一步完善北京质监执法依据规范体系
(一)加强地方立法调研,推进北京质监法治体系建设。密切关注《产品质量法》、《质量促进法》等立法工作进程,根据法律修订、出台情况,及时研究本市相关领域地方立法,适时推进相关立法进程。密切关注国家电梯立法工作进程,进一步做好《北京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立法调研,推进办法的修订工作。根据市人大立法工作规划,稳步推进本市标准化法实施办法立法启动工作。
(二)做好立法征求意见工作。认真研究对待总局、市人大、市政府及其他委办局的立法征求意见,将北京质监工作需求通过立法征求意见进行反馈,借力立法,进一步拓宽质监立法渠道。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将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等相关审查要求一并纳入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建立制定部门自我审查、法治部门法治审查的全面审查工作机制。对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定、发布、废止的全过程管理。建立规范性文件审查规范和审查标准,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
二、实现向服务与监管并重转变,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工作
(一)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完善清单管理制度。一要健全公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许可证件清单等权力运行清单。二要完善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修订权责清单管理办法,明确责任、工作流程。实现专业管理与统一管理相结合的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模式。三要梳理执法依据,汇编行政执法手册。
(二)进一步精简优化行政审批事项,推进行政审批改革。根据国务院和市政府决定,继续取消、下放或承接总局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加强对现有行政审批事项研究分析,对具备条件的行政审批事项,以委托方式下放区局和分局实施。
(三)进一步简化优化办理流程,优化政府服务。公共服务事项进一步简化手续,提高效率,实现全系统不涉及现场审核的公共服务事项全部即时办理;进一步加快全系统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系统建设进度,确保符合网上办理条件的公共服务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审批。
(四)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监督。推进监管数据整合,完善监管责任清单。继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完善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促进专项执法任务与“双随机”抽查的融合,强化“双随机”抽查对象库数据更新制度的落实,提升数据有效性和可应用性,促进抽查对象动态管理。
(五)扎实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压实审查责任,推动审查常态化、规范化。按照总局和北京市工作要求对存量监管工作文件有序开展清理工作,涉及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内容的要及时修订或废止;对新增规范性及有关文件,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要求。
三、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进一步完善质监法治监督体系
(一)全面梳理执法规范制度,健全完善法治监督体系。废止已经过时或不适应当前形势的执法规范制度,健全行政执法程序制度,启动执法规范制度的修订工作,按照现行法律制度和“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对不完全适应新形势和与上位法抵触的执法规范制度进行修订。全力推动制度的实施,着力提高全系统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完善、落实自由裁量权细则的实施监督,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行为,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完善监督方式方法。畅通监督渠道,重点健全投诉、举报等处理程序,统一受理处置方式,营造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进一步完善层级监督工作机制,结合绩效考核、执法责任制检查、案卷评查、“一审双查”等工作,加强对下级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依法依规严格问责。
(三)强化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作用。按照总局法律顾问工作办法和市委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北京质监系统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拓展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质监事务的广度和深度,提升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行政执法中的作用。做好全系统法律顾问单位遴选工作。
(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针对依法行政中的问题,通过执法指导、建立执法标准模式等方式进行规范,重点加强三方面工作规范:一是对申诉举报案件办理的规范,完善申诉举报案件办理工作规范。二是加强合同管理,修订合同管理办法,明确合同审查范围和工作规范。三是加强两法衔接工作规范,进一步完善移送标准和工作流程。
(五)提升复议诉讼工作质量,发挥复议诉讼的监督作用。一是进一步加强复议案件的办理,提高复议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重要作用。二是做好我局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分析,提出执法建议,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降低履职法律风险。三是系统强化各单位复议、诉讼代理人培训,提高诉讼代理人综合素质,提升复议诉讼应诉水平。
(六)强化法治建设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落实法治质监建设责任。按照市政府和总局要求,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工作机制,结合“七五”普法中期检查,组织开展法治质检建设整体情况检查工作,客观、科学的评价质检法治建设成效。系统各单位按照总局明确的指标体系及分工方案,结合工作实际,有效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做好法治队伍建设和普法宣传工作,进一步完善质监法治保障体系
(一)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加强党对法治质监建设的领导。推进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在年度考核述职中进行述法,把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
(二)建立健全学法制度,推进学法培训常态化。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等多种形式,定期组织法律知识学习活动。对法治工作人员开展针对性培训,加强法律理论知识培训和执法管理制度培训,增强领导干部和广大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执法能力。
(三)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提升法治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法治机构在法治质监建设工作中的参谋助手作用。对法治工作人员开展针对性培训,加强法律理论知识培训和执法管理制度培训,提升法治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深入推进法治机构作风建设,进一步增强法治队伍“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四)强化“谁执法谁普法”,全面开展“七五”普法工作。一是进一步贯彻“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强化专业处室、属地管理部门的普法责任,推进执法普法深度融合。二是按照《北京市质监系统“七五”普法规划任务分解》,组织好“七五”普法中期自查和督导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和查找不足,以问题为导向,扎实推进“七五”普法规划的落实。三是以“标准化法”、“计量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等为重点,继续开展“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构建学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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