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规划计划

首都标准化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北京市标准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成员单位:

  《2017年北京市标准化工作要点》经首都标准化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首都标准化委员会
2017年4月7日

2017年北京市标准化工作要点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和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标准化工作重要论述为重要遵循,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疏功能、转方式、治环境、补短板、促协同的重点任务,认真贯彻全国标准化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标准化工作统筹,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全面深入推进首都标准化战略,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突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提升城市可持续发展水平、城市副中心规划建设和京津冀协同发展三大重点领域,发挥标准化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积极作用

  (一)以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为载体,服务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充分发挥首都科技资源优势,支持企业、联盟和协会等社会主体创制技术标准,增加市场自主制定、快速反映需求标准的有效供给。

  1.完善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的管理制度,建立中关村试点示范企业考核机制。

  2.继续实施北京市技术标准制(修)订专项资金补助,加强技术标准创制各类支持政策的统计和工作统筹。

  3.支持标准、计量、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等标准化服务业态发展,完善中关村标准化服务平台功能,提高标准化公共服务水平。鼓励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转化为技术标准,推动技术创新、标准研制和产业化协调发展。

  4.研究制定贯彻《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相关措施和政策,围绕《<中国制造2025>北京行动纲要》确定的新能源汽车、集成电路、智能制造系统和服务等八大专项为重点,鼓励引导企业、联盟和协会等社会主体创制技术标准。

  5.推进丰台和顺义国家高端装备制造业标准化试点,围绕构建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协同机制,构建标准综合体和推动标准实施,推动装备标准“走出去”,建设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对试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督导。

  6.实施《北京市消费品标准升级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跟踪国家消费品标准体系研究及消费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情况,开展重点领域主要消费品标准与国际标准比对研究。

  7.推进实施国家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增加绿色产品有效供给。

  (二)推进城市管理服务标准化工作,提升城市可持续发展水平

  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的意见》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与服务标准化建设的意见》,通过节能、节水、排放、安全生产等地方标准制定和实施,提升城市管理服务供给质量,下大力气治理“大城市病”、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8.落实《北京市推进节能低碳和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2015-2022年)》,开展节能低碳标准复审,做好节能低碳标准的立项和组织制定工作,完成《风机节能监测》、《社区低碳运行管理通则》等一批节能低碳标准制定修订。开展北京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标准体系(2017-2020年)研究。

  9.以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人体健康为根本出发点,完善地方环保标准体系。落实北京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7年工作措施中确定的标准化任务,研究修订、制定垃圾焚烧污染物排放、电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实验室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等标准。发布《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标准》、《有机化学品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组织实施第六阶段油品标准和锅炉排放标准。开展《危险废物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效果评估工作。

  10.研究制定工业用水定额、农业用水定额等标准,组织修订学校、饭店的生活取水定额,完善取水定额等节水技术标准体系。开展水资源计量标准体系研究,服务“两田一园”农业高效节水实施方案。

  11.修订安全生产地方标准体系。推进百项安全生产标准工程,制定发布实施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总则、通用要求,以及纺织、木材加工、家具制造、纸制品制造等10余项规范。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标准化和安全事故应急管理标准化。

  12.实施《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类预警信息发布流程》,进一步规范和提升公众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决策、指挥、预防和救灾应急响应及联动处置能力。推动《小型消防站建设规划》等消防标准制定。

  13.完善以“道路建设、道路运输、轨道交通、停车设施、节能环保、安全应急、信息化及其他”七大领域为主体的交通标准体系。围绕缓解交通拥堵,开展停车设施设备、出租汽车(电动车)、公交场站等方面标准制修订。围绕治理大气污染,开展道路建设养护施工、机动车检测与维护制定建设等方面的标准制定和调查研究。

  14.制定环卫车辆功能要求系列标准。发布《小型液化天然气瓶组供气系统技术规范》,为推进安全使用小型液化天然气瓶组供气系统提供依据。制定《供热管网改造技术规程》,提升城市供热设施保障能力和供热服务质量。加快修订《图像信息管理系统技术规范》。开展燃气能源计量标准体系、公交行业能源计量标准体系、供热能源计量标准体系研究。

  15.实施“十三五”时期城乡规划标准化工作规划,研究制定《海绵城市规划编制与评估标准》、《城市综合客运交通枢纽设计规范》,修订《住宅设计规范》、《住宅电梯改造技术要求》,实施《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与评价标准》,提升城市宜居品质。

  16.发布《地铁暗挖隧道注浆施工技术规程》,加强地下交通安全建设管理,进一步缓解区域交通压力和提高城市运营功能。制定《文物建筑安全监测规范》,加强首都文物保护工作。

  17.抓好《城市绿地鸟类及其栖息地生态恢复技术规范 》等地方标准编制工作。发布实施《集雨型林地、绿地建设工程设计规范》、《行道树栽植与养护技术规范》,加强标准宣传和推广应用示范。

  18.研究编制《居家养老服务规范》,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在养老行业加强标准应用和实施推广,引领和推动养老行业的标准化水平提升,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19.完成《中小学幼儿园合成材料运动场所质量控制标准》的编制。完成《高等学校碳排放管理规范》的编制,促进能源节约。

  20.完善卫生标准体系,突出预防为主和健康引领,重点加强中小学生和学龄前儿童的健康防护,组织研究《新生儿转运技术规范》、《学校及托幼机构饮水设备使用维护规范》等一批公共卫生标准。

  21.编制《人力资源服务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公共职业介绍与公共职业指导服务绩效评估标准》以及《街道(乡镇)、社区(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平台服务规范》,推动人力社保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不断提升。

  (三)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城市副中心规划建设中发挥标准化作用

  以标准化为重要抓手,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城市副中心规划建设。

  22.以首都标准化委员会为协同平台,完善“3+X”区域协同标准发布机制,加快京津冀三地协同地方标准、计量检定规程的组织制定。加快推进环保、交通、安全生产、旅游、人力资源服务等领域区域协同标准化,通过制定协同标准体现目标一致性,通过标准指标设定反映现实差异性,通过标准实施的阶段性体现标准引领作用。

  23.组织开展对已发布京津冀协同地方标准实施情况评价,不断改进完善协同工作。

  24.筹建全国城市可持续发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城市副中心建设为重点,开展城市可持续发展标准化体系研究。

  25.结合通州区国家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建设方案,推进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市容环境建设、就业服务、社会保险等标准化建设,加强重点标准的实施与评价工作。

  26.结合冬奥会、冬残奥会筹办需求开展标准化研究。

  二、推进标准化试点示范,营造标准化发展环境

  开展标准化试点,推进标准有效实施,发挥示范项目带动作用。

  27.推进国家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建设。完成门头沟“一号通”便民服务、怀柔公共气象服务等试点,推进东城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

  28.推进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建设。完成北京德邦物流服务标准化试点等4项试点年度建设任务,做好项目总结。

  29.推进第一批国家级标准化服务业试点。推动北京乔智创新(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标准化服务事务所等12家试点单位重点围绕培育标准化服务全链条、标准化服务新模式、“标准化事务所”、中小微企业标准化服务等,为提升企业标准化水平、促进创新成果转化和转型升级提供质量基础“一站式”服务。

  30.以北京汽车博物馆科教文化旅游服务标准化示范、北京亦庄生物医药工业物业服务标准化示范2个项目成为全国服务业标准化示范项目为契机,树立典型,推广旅游服务和工业物业服务标准化经验。

  31.启动第九批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工作,围绕休闲观光农业、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信息化等主题推进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推进房山区张坊镇美丽乡村标准化试点建设。

  32.做好物流标准化试点工作。确定试点企业,以托盘标准化及其循环共用、城市配送体系的标准化建设为重点,加强物流设备设施标准化的升级改造和普及推广,提升物流标准化服务水平,促进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物流效率。

  33.发挥区政府标准化和质量工作统筹协调机制的作用以及各区标准化主管部门的主动性,结合本区重点工作,以标准化试点示范为重要抓手,主动推进标准化工作。西城、密云等已建成试点示范区探索长效推进机制,持续推广和提升试点示范成果。

  三、深化标准化改革,加强工作保障

  按照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年度安排,推进改革重点任务落实,加强工作保障。

  34.积极参与《标准化法》修订、国家标准化战略制定等顶层设计工作,争取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政策支持。

  35.加强发展战略、政策、规划、标准等手段的综合运用。与“十三五”规划相衔接,在重点行业构建标准化体系,强化重点、关键标准研究与协调。

  36.推进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一体化发展。充分利用首都科技资源,加强与国际技术机构合作,建立中关村检验检测技术联盟,培育 “中关村检测”认证服务品牌。

  37.“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组织国际标准化培训交流,邀请国内外标准化机构专家来京讲学和开展标准化交流,学习发达国家标准化先进经验,为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搭建平台。

  38.加大对企业“走出去”的支持力度,支持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引导产业走出去。

  39.突出政府职责范围内的公益类标准定位,编制2017年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

  40.强化地方标准制定过程管理,完善关键环节控制,实现制修订过程信息公开共享,进一步提升地方标准科学性、有效性、适用性和社会参与度。

  41.完成强制性地方标准整合精简后续任务。按照国务院标准化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反馈审定结果,修订与废止相关地方标准。

  42.强化各行业主管部门地方标准年度复审和实施情况评价工作。鼓励第三方标准认证等技术机构开展标准实施情况评价。

  43.规范市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提高委员构成代表性,建立对委员会年度考核评价制度。

  44.积极培育壮大团体标准。支持技术创新、知识产权保护、技术标准创制一体化发展,鼓励中关村标准化协会等中关村各社会团体、产业联盟和企业的发展,支持中关村标准化协会推出一批新的“中关村标准”,着力打造“中关村标准”品牌。

  45.依法推进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工作。根据第三方对公开标准的评价结果,开展企业标准实施情况检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46.加强高端标准化人才的专家库建设。提高专家库中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标准化人才的比例。加强标准化从业人员知识培训,提高标准化业务水平。

  47.加强与媒体的合作,强化标准化宣传。结合试点示范典型案例,编制出版《中关村标准故事(二)》,传播试点示范工作的先进经验。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