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规划计划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绩效任务完成情况

序号

主要职责

年度任务

完成情况描述

1

一、法规与规划制定

推动《北京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北京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立法立项。推进《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使用煤炭质量的监督规定》废止工作。

推动《北京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立法工作进程,制定立法工作计划,开展了国内立法工作调研,完成了国内电梯立法比较材料,完成立项论证报告、条文草案的起草工作。加强与市法制办共同协调,持续推进《北京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立法工作。

2

制定《贯彻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

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结合《北京市政府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及重点工作分工,研究起草、并推动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北京市贯彻质量发展纲要实施意见2016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于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同时,为确保我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制定了《北京市贯彻质量发展纲要实施意见2016年行动计划任务分解表》,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目标,于,由市局办公室的名义正式发布实施。积极推动《行动计划》落实,对《北京市贯彻质量发展纲要实施意见2016年行动计划》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形成《北京市贯彻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工作总结》。

3

制定实施《北京市“十三五”时期标准化和计量发展规划》

制定并经市政府批准,会同市发改委联合发布了《北京市“十三五”时期标准化和计量发展规划》(文号:京质监发【2016】44号)。为加强《北京市“十三五”时期标准化和计量发展规划》的贯彻实施,编制印发了《北京市“十三五”时期标准化和计量发展规划》宣传画册和宣教解读材料,通过首都之窗网站对规划进行解读,在世界标准日、世界计量日、质量月宣传等活动中进行广泛宣传以及首都之窗网站解读了“十三五”标准化发展规划,有力推进了《规划》的实施。

4

二、质量管理工作

强化空气重污染应急和区域协同减排。完善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推进统一标准、推进京津冀三地统一实施机动车国V标准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推进联动执法,对跨区域的机动车排放、秸秆焚烧、煤炭和油品质量等环境问题,开展联合执法、跨区域执法、交叉执法,共同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开展重型柴油车专项检查。

一是以首都标准化委员会为平台,加快推进环保、交通等领域区域协同标准化工作,推动《建筑类涂料及胶黏剂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标准》作为首项协同环保标准发布。二是协调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稽查总队、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稽查局共同起草,并签署《京津冀煤炭协同监管和联动执法工作方案》。确定全市2016-2017年度供暖季优质煤定点供应单位35家,会同当地质监部门组织专家对位于河北的12家单位进行了现场考评打分,对不合格企业督促整改,有关企业的情况通报河北质监部门协助加强监管。三是配合市环保局做好重型柴油车检查相关工作。

5

开展第二届市政府质量管理奖评选活动。

根据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和北京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批准,设立北京市人民政府质量管理奖。积极做好2016年度北京市人民政府质量管理奖评选工作,修订评审细则,完善评审模式;细化评审程序,完善评审监督机制、评审员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实现评审程序化管理;开展宣传、培训工作;开发北京市政府质量管理奖网络平台;召开评审办会议,审议了申报情况和评审方案;联合市人力社保局印发了《关于开展2016年度北京市人民政府质量管理奖申报工作的通知》,全市共有300余家企事业单位提交了申请,涉及制造业、建筑业、商业、高新技术产业、医疗行业、环保、金融以及养老、科研行业。评审办组织申报单位集中培训,对所有申报单位进行了审核和筛选。

6

三、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按照《北京市农村地区劣质民用燃煤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市发展改革、质监、环保、城管执法、工商、交通、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依据职责强化监管,并健全信息共享、协调监管机制,加大对生产、销售劣质煤的监管和打击力度。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质监等部门,协调本市煤炭生产单位建立优质煤标志制度,便于执法部门快速简便识别。

完成了民用煤炭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制定并发布了《民用煤炭产品追溯管理规范》,加快实现煤炭产品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追踪、信息可查询、责任可追究。此项工作已评选为2016年度国家质检总局“质量之光”质检创新奖。 截至2016年12月底,我局共监督抽查煤炭样品1393个,不合格检出率1.9%。 同时我局为各区煤炭主管部门抽取的1207个样品提供检测服务,其中检测出不符合煤炭标准的样品60个,相关情况已通报当地煤炭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7

制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

对涉及安全生产的消防产品、危险化学品以及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等重点产品开展了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累计抽查产品2127批次,产品抽检合格率为93%,同比稳中有升;监测样本981批次。对抽查、监测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以及有关组织反映的764条风险信息进行评估,对618家生产企业实施预警通报和风险处置。

8

市质监局加强对生产领域成品油质量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不合格油品行为,将处罚情况向社会公布。

深入落实北京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开展成品油生产领域质量监督检查,每月对生产领域车用汽油、柴油产品进行抽样检验,全年累计抽查车用汽油、车用柴油产品54批次,其中49批次样品已完成检验,抽样合格率100%;5批次样品正在检验中。

9

认真落实质检总局关于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意见等文件,进一步研究优化受理前置和审批条件,减少受理要求,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严格内部管理,推行“免审查强化监管、简流程提质增效”。做好取消和下放生产许可审批项目的衔接工作,全面修订生产许可证工作标准,推进生产许可“网上受理”。

依据质检总局《关于公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通则和60类工业产品实施细则的公告》(2016年第102号),认真做好新旧实施细则衔接工作。一是制定并发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标准;二是对新旧工业产品实施细则产品单元、产品品种主要内容进行了归集并下发区县局;三是及时对企业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四是加大宣传,在门户网站公示。    继续推进许可“网上受理”。

10

四、标准化工作

推进标准化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创新创业环境。

一是统筹首都标准化建设。召开了首都标准化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以及首标委第七次联络员会议、联络员专题会议、全市标准化工作会议和京津冀标准化协同工作研讨会。制定并经市政府批准发布和宣传实施《北京市“十三五”时期标准化和计量发展规划》。全年围绕城市规划与建设、节能减排和生态环保、公共服务等六大重点任务,制定发布了地方标准89项。2016年,同时北京市及中央驻京单位新承担国家标准制定项目434项,占国家标准委发布数量的50%,其中牵头制定项目308项,占全部项目的35.5%。2016年北京市及中央驻京单位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39项,其中,一等奖8个,二等奖11个,三等奖19个。二是充分发挥首都科技智力资源优势,大力培育发展中关村标准创新能力。中关村标准创新试点和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完成筹建验收,全国首家正式启动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推动标准创制,制定并组织实施了《中关村标准化行动计划(2016-2018年)》,联合中关村管委会召开中关村标准化推进会,确定并发布新一轮(2016-2018年)试点示范企业名单,推动标准创制。积极培育中关村团体标准,对高新技术等领域标准持续开展北京市技术标准制修订补助,中关村标准化协会完成注册,完善中关村标准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持续推进。近5年来中关村企业和产业联盟共参与创制国际标准106项、国家标准843项、行业标准452项,试点企业的企业标准数2182项;共有20家中关村产业联盟积极创制团体标准,其中,已发布团体标准(联盟标准)220项、正在创制中团体标准(联盟标准)262项;7家成为国家标准委团体标准试点;承担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秘书处或人员担任主要职务共75项,其中承担秘书处43家,人员任主要职务32个,与试点前相比数量增加50%。

11

市环保局、市质监局继续开展本市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研究。

根据年度任务目标,印发《2016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京质监发〔2016〕22号),正式将相关标准纳入今年计划,本项任务已按期完成。

12

市环保局、市质监局组织编制并力争发布第六阶段车用燃油地方标准。

,我局正式发布北京市第六阶段《车用汽油》(DB11/238-2016)和《车用柴油》(DB11/239-2016)标准,两项标准将于起实施。

13

制定有机化学品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实验室建设及运行管理技术规范》和《固定源排气 总烃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GC法技术规范》。力争6月底前发布实施《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胶黏剂和建筑类涂料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标准》等标准。

完成《固定源排气总烃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便携式气相色谱法技术规范》、《胶黏剂和建筑类涂料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有机化学品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4项标准制定工作,并已经我局局长办公会审定通过。其中,《固定源排气总烃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便携式气相色谱法技术规范》已由我局批准发布;《胶黏剂和建筑类涂料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标准》作为首个京津冀区域协同地方标准,待天津、河北审定通过后同时发布;《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有机化学品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已报请市政府批准。

14

组织开展强制性地方标准整合精简工作。

按照国办精简方案安排将整合精简结论中拟废止和转化的68项强制性地方标准在市质监局网站进行为期两个月的公示,首都之窗进行转载。就公示反馈意见与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地震局3个相关部门沟通,对12项标准或计划项目提出处理意见,向市政府报送《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报送有关事项的请示》(京质监局[2016]69号)。经市政府批示件同意,以首都标准化委员会名义将整合精简结果报送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

15

五、计量工作

开展加油机、水表两类器具的计量比对工作

组织开展了加油机和水表检测项目的两项计量比对工作。首次要求生产企业参加计量比对工作,14家加油机检测机构和3家加油机生产企业,5家水表检测机构和14家水表生产企业参加计量比对工作,比对结果全部满意。结合计量比对工作,对参与计量比对的84名计量技术人员开展培训,提升了技术人员能力水平。针对计量比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促进法定机构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促进生产企业规范管理各检测机构、生产企业查找不足,积极改进,提升检测能力。计量比对结果作为企业风险等级的指标,为各区局开展证后监管提供了风向标。通过计量比对促进法定机构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促进生产企业规范管理,同时也全面掌握了我市加油机和水表的计量检测、质量管理、人员技术和出厂检验水平。计量比对结果作为企业风险等级的指标,为各区局开展证后监管提供了风向标。

16

开展建筑门窗气密性检测、土壤中重金属(砷、汞)检测两项能力验证活动

选取了建材和环保两个行业,组织开展了59家机构开展建筑门窗气密性检测、49家机构开展土壤中重金属检测能力验证活动,经过两轮测试,满意合格率为100%。检验检测机构通过能力验证活动发现的问题,积极从中查找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改正,保障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的有效性,同时也为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的有效监管、科学决策提供相应数据支撑。各检验检测机构通过能力验证活动提高了检测技术能力和实验室的管理水平,保持实验室的持续检测能力,增强了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结果的公信力。

17

六、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配合市环保局、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开展试点,更换机场用电动特种机械。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解2016年工作措施>的通知》(京政办发[2016]11号),我局负责配合市环保局、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开展试点,更换机场用电动特种机械工作。为做好上述工作,我局制定工作方案,要求有关区监察、检验机构开通绿色通道,如有上述单位办理场(厂)内机动车辆使用登记和检验,按规定及时办理。

18

扩大老旧住宅等高风险电梯安全检测和风险评估。

完成了全部4000台高风险电梯的评估结果通报相关行业部门和属地政府;对高风险电梯安全评估及相关工作机制进行了梳理,协调住建部门完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政策,并与区政府救济制度衔接,建立电梯安全隐患预警通报与治理长效机制。完成了对《北京市高风险电梯安全风险评估规则》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已到送审报批阶段。

19

八、科技认证工作

制定实施检验检测机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印发《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和《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北京地区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完成统计工作,委托计量和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中心对我局发证的12家食品检验机构开展监督检查(技术评审),机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已做出整改,并公布2016年度北京市食品检验机构能力验证活动结果。会同河北、天津相关部门开展的食品检验机构能力验证活动顺利进行,北京共计38家参加此次能力验证活动。配合国家认监委对我市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共抽查了20家机构,各机构的整改情况均已上报国家认监委。

20

九、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重点工作

完善地方标准协同机制,建设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推动检验检测认证互认。

制定实施《京津冀质量发展合作框架协议》年度行动计划,落实《京津冀质量发展合作框架协议2016    年行动计划》,推动京津冀区域质量和检验检测认证监管工作科技创新协同发展。推动京津冀区域检验检测认证监管工作协同发展,京津冀三地质监部门联合签署了《京津冀检验检测认证监管区域合作备忘录》。推进京津冀区域科技创新协同发展。京津冀三地质监部门,研究联合建立京津冀地理标志保护公共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京津冀三地质监部门组织2016年京津冀三地煤炭、食品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本市有38家食品检验机构参加了能力验证,其中32家满意,6家机构经补测达到满意,最终满意率100%。

21

十、行政审批工作

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履行行政审批职责。(22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和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做好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落实。一是为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我局建立了行政审批和监管制度改革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制发《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截至目前,我局已经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市局取消行政许可事项3项,区县取消1项,所有取消事项均及时通过网站和行政服务窗口向社会公告。二是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我局制定《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实施方案》,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三是加快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坚决落实上级要求,停止办理代码证书;为工商、编办、民政等前置部门提供编码技术服务;发挥编码优势,探索建立具有统一制式、统一接口规范的编码标准体系,实现对权责清单编码管理;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索引,整合各部门信息与管理资源,构建大数据,为政府决策管理提供服务,例如:利用代码清洗出“双随机”检查对象数据库。四是制定行政许可工作标准。建立统一的行政许可标准体系,制定了《行政许可窗口工作标准》、《行政许可窗口服务规范》等工作标准59项,规定了行政许可部门和岗位职责、行政许可程序总体框架、受理窗口工作要求等,构建起行政许可标准体系。

22

十二、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本年度的建议提案办理。(43项)

2016年涉及我局的建议提案均已顺利办理完毕。共办结市人大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市政协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建议提案总计46件(主办7件,会办39件)。一是对46件提案和建议的任务分配提交局长办公会集体决策,明确了办理工作目标、责任、时限和要求,实现了与贯彻市政府折子工程和年度重点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二是针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新要求、新形势和办理人员的变化情况,针对办理部门的领导和办理人就办理工作的时限要求、沟通联系要求以及程序操作等开展了集中培训,为办理建议提案顺利办理提供了有利保障。三是抓好办理和意见答复工作。努力提高建议提案办结的质量,会办意见,均在一个月内向主办单位寄出,7件单办和主办建议提案,通过与代表委员沟通,全部按时顺利办结。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