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2016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京质监发〔2016〕9号
各区局、分局,检验检测机构,行业协会:
现将《北京市2016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16年3月18日
北京市2016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工作要点
2016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按照市委市政府和质检总局的工作部署,结合首都发展新形势和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要求,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创新发展、真抓实干、稳中求进”的基本要求,进一步深化“三大战役”,创新监管方式,坚守安全底线,加强隐患治理,强化基础工作,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和重大社会影响事件,万台设备死亡人数控制在0.32 以下。全面提升特种设备安全服务水平,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性和舒适度进一步提高,实现“十三五”首都特种设备安全和节能监管工作的良好开局。
围绕以上要求,2016年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要把握以下要点:
一、服务民生,做好保障,服务首都经济发展
1.巩固“电梯安全大会战”成果,继续开展全市电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电梯安全隐患治理长效工作机制。
开展高风险电梯安全评估,将隐患治理与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政策及政府救济制度进行有效衔接,有效落实使用单位、行业部门及属地政府职责,建立电梯风险预警和隐患治理综合机制。积极推进基于五方对讲的电梯应急救援监测平台建设,运用互联网+物联网的科技手段,与应急救援实施衔接,实现电梯乘坐人与应急平台有效对接,形成电梯使用单位和维护保养单位、社会、专业三级救援联动,完善“科技创安、智慧监管”的科技体系。进一步扩大电梯应急救援平台的试点范围,运用大数据提升动态监管水平和效能。组织开展电梯维保质量抽查和电梯维保工作测算,完善电梯维保单位准入退出机制,提高电梯维保的单位组织化、专业化水平。
2. 做好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特种设备服务保障工作
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特种设备服务保障工作是北京市特种设备工作的亮点,在总结前期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固化相关保障工作机制,编制发布《北京市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特种设备服务保障工作指南》。提高保障检验工作质量,针对保障检验工作的关键技术环节,制定保障检验工作的作业指导书。把握关键节点,科学组织服务保障工作,探索开展以提前告知、期间确认、过程服务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的保障工作模式。继续做好新机场、轨道交通和行政副中心建设等重点工程的服务保障工作。
3. 继续打好燃煤锅炉节能减排攻坚战,确保“煤改气”锅炉的安全和能效指标
紧密围绕首都节能减排总体要求,继续打好燃煤锅炉节能减排攻坚战。积极开展锅炉“煤改气”工作,确保锅炉的安全和能效指标达标,对10吨/时以上燃煤锅炉进行能效测试,提高锅炉能效水平。强化与环保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全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燃煤锅炉管控和燃油(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工作。完善现有数据库,增加锅炉节能相关数据。强化锅炉节能相关人员培训,提高锅炉节能管理水平。
二、积极创新,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强风险管控工作
4.建立企业自我声明和承诺制度,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以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和气瓶充装单位为试点,建立特种设备相关从业单位企业标准公开声明和安全质量公开承诺制度,进一步明确其安全主体责任的主要内容,督促其提高接受政府安全监察和社会公众监督的自觉性。
.继续开展油气输送管线攻坚战各项工作,强化对新建和在用压力管道的依法监管
继续做好压力管道三年攻坚战各项工作,按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结合本市实际,督促责任主体单位开展长输、公用燃气压力管道定期检验和风险评估。强化对新建压力管道的执法检查,对于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6.探索建立基于风险的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安全监管体系
核实现有信息,科学分类风险等级,探索分级分类监管模式,推进建立督查整改促进机制,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通报隐患情况,共同督促整改落实。推动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技防体系建设,提高风险预警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
7.进一步强化气瓶充装和检验的安全监管
以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为重点,进行全覆盖的监督检查,建立气瓶充装环节倒追查制度,严肃查处充装违法行为。开展气瓶检验单位专项整治工作,督促气瓶检验单位依法依规开展检验。加强对车用气瓶的安全监管,督促气瓶检验机构依法对车用气瓶开展定期检验。积极参与相关立法工作,明确质监工作职责,继续推进齐抓共管。
8.加强物流中心等叉车使用集中单位的安全监管
结合近期叉车使用环节事故多发,相关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等方面的问题,进一步加强薄弱环节管控,开展对物流中心等叉车使用集中的单位专项检查,通过宣传、执法等手段,督促使用单位依法使用叉车等特种设备。
三、深化改革,开拓进取,进一步夯实安全工作基础
9.深化行政许可改革,加强行政许可管理
建立行政辅助事务中心,负责全市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的事务性工作,辅助许可机关规范工作程序,严格审查、审批,开展许可后续监督检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鉴定评审遴选制度,统一工作规则、细则,督促各评审机构严格鉴定评审管理工作。按照总局许可改革的思路和“三证合一”的要求,调整许可工作模式,修订完善许可工作标准。
10.推进检验机构改革,提升检验机构对行政工作的辅助和支撑作用
探索在有限范围内将部门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工作适度向社会开放,有步骤、有计划的引入社会资源投入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有效破解特种设备增长过快,监察检验力量严重不足的难题。推动开展检验改革工作,进一步确立技术检查公益性事业机构职能,逐步开展应急处置、保障性检验、风险监测、统计分析、质量监督抽查等行政辅助工作。
11.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行政风险
加大行政执法和安全宣传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特种设备超期未检的突出问题,防范系统性风险发生。督促区县按照《质检总局关于发布<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的公告》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职责。
12.提升特种设备信息化安全工作水平
研究建立特种设备动态监管系统的长效技术支撑机制,强化检验机构信息化管理队伍建设,保障系统顺利运行,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开展对特种设备动态监管系统数据的清理、维护,进一步提高系统数据的质量。配合北京市危险化学品集中交易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工业气体充装检验环节的信息化工作。
13.加强特种设备事故预防和应急体系建设,做好投诉举报处置工作
重点围绕事故风险、管理风险和队伍风险,建立风险预防分析报告制度,及时进行风险监测、预防研判、预警提示、快速应对和妥善处置。根据行业特点,充分发挥社会应急资源作用,加强与消防“119”应急救援队伍的联动,分级建立特种设备应急管理体系,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逐步提高应急管理综合能力。进一步梳理投诉举报的典型案例,完善投诉举报受理和流转的程序,科学开展投诉举报的处置工作。
14.加强法规体系建设
推进特种设备地方立法,明确特种设备市场参与主体与政府监管部门的权责边界,落实分类监管的要求。开展对《北京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修订准备工作。
15.利用好安全宣传手段,提高安全工作公众参与度
加强公众沟通互动,动员社会参与,增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透明度。应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途径,与群众、企业之间形成有效良性互动。大力培育和营造安全文化氛围,以“3.15”、“质量月”、“安全月”等主题活动为契机,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召开民生工程、重点工作新闻发布会,提升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16.加强队伍建设
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业务培训,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和检验人员业务素质。持续开展电梯检验质量抽查工作,建立随机抽取专家、被查人员和“背靠背”抽查的制度,增强抽查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加强行政辅助队伍建设,建立廉洁、高效、专业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流程,预防廉政风险,提升监察、检验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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