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工作总结
2017年,我局凝聚共识,满怀激情,组织动员全系统力量,以昂扬奋发的精神风貌和积极有为的责任担当,翘首迎接十九大、服务保障十九大、学习贯彻十九大,用最高标准、最强组织、最实举措、最佳状态,圆满完成党的十九大食品药品安全服务保障这件头等大事和重大政治任务,并在全系统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热潮,用党的十九大精神统一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使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牢固树立了“四个意识”,强化了政治责任和政治自觉,坚定地维护了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了高度一致,以实际行动践行了对党的绝对忠诚。
围绕这条主线,过去一年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重要指示精神为根本遵循,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贯彻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四个最严”要求,高质量全面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精心构筑食品药品安全民生工程、民心工程,进一步将首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整体提升到了一个新的水平,确保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2017年11月29日,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汪洋出席在京召开的全国“双安双创”工作现场会时,对北京市食品安全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取得新成效。在过去工作的基础上,我局不断提高思想认识、理论水平和政治站位,用最大信心、最大决心、最大力度,在全系统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牢牢把握了首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政治方向。一是召开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专题梳理总结和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制定印发《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意见》,坚持贯穿全年议党建、抓党建、促党建,强化了党组主体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确保了党建工作的全面落实。二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制定并严格执行《党组工作规则》《“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坚持重大问题一律提交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策,用制度规范了领导行为,确保了议事决策科学性、民主性和正确性,全年无重大决策失误。三是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及时考察调整了7个单位领导班子,充实配备了12个单位的班子成员,严格执行述德述职述廉、履职情况报告、民主生活会和请示报告等制度,从组织上保证了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的贯彻落实。四是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全面落实市委巡视整改意见,认真组织再梳理、再整改、再落实,深入开展全面从严治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严格了纪律、严正了作风。特别是参照《巡视工作条例》,贯彻《党内监督条例》,率先在全系统建立巡察制度,年内完成对4个单位的综合巡察和对4个单位的专项巡察,促进了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五是严格规范选人用人,全年选拔任用处级干部43名,轮岗交流处级干部28人次;录用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人员133名,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34名,为干部队伍建设注入了活力。组织局级、处级领导干部按时完成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工作,进一步强化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六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制定行政和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扎实开展“两个专项”工作,持续推进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落地见效。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聚焦主责主业,运用“四种形态”,加强了监督执纪。
(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位有了新提升。在过去工作的基础上,我局加强请示报告工作,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紧迫性、关键性、根本性、长远性的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确保了上级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坚强领导和有力指导。一是得到了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高度关注和充分肯定。汪洋同志分别于2017年6月29日、11月29日两次来京,参加全国“双安双创”成果展和现场会,对北京食品安全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作出重要指示,是对我局极大的关心、鼓舞和鞭策。二是推进了市委、市政府决策的贯彻落实。认真组织实施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并印发的《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三年行动计划》《北京市“十三五”时期食品药品安全发展规划》《北京市推进“阳光餐饮”工程工作方案》《关于治理无照无证餐饮单位工作方案》和《北京市加强区政府食品安全监管属地责任管理办法》等文件,立足首都工作的大环境中思考、谋划和推动工作,提升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质量层次。三是强化了食品安全的党政同责。由我局牵头起草,经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北京市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把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以党政联合发文形式固定下来,明确了各级党委领导责任、各级政府行政责任和落实党政同责的具体措施,进一步提高了食品安全工作的政治站位。四是接受了市领导和国家总局领导的调研指导。蔡奇书记、陈吉宁市长在过去一年先后各2次调研指导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充分肯定食药安全、重大保障和创新监管工作,并就高质量做好食品药品工作作出指示批示。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毕井泉局长2次陪同汪洋副总理来京,还于1月22日、3月24日、7月31日先后3次亲自带队来京调研指导工作,对我局承担并圆满完成全国两会、“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和党的十九大等重大保障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五是纳入了全市工作的整体布局。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了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指标体系,纳入了北京市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和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纳入了市委对各级领导班子考核体系、综治考评体系和市政府绩效管理体系,已经成为各级党委政府议事决策的一个重要议题和督查落实的一项重点工作。
(三)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得到有效落实。在过去工作的基础上,我局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首善为标准,务实性、创新性地开展工作,使首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又有了全面发展和新的进步。一是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为抓手,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印发标准和评价细则,逐项对标对表,层层分解责任,动员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普遍参与,提升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年内,东城、西城、海淀、顺义4个区达到创建标准,丰台、石景山、通州3个区接受评估,比年初计划2个区完成创建的任务指标整整翻了一番,为3年时间整市创建夯实基础。二是在全市启动“阳光餐饮”工程,推动餐饮服务业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化、操作加工过程可视化、信用信息评价透明化,充分接受社会监督,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年内,全市已有2.18万家餐饮服务单位完成“阳光餐饮”工程建设,建成“阳光餐饮”示范街(区)53条,大幅度超额完成年度计划任务。人民日报、新华社作了专评和专刊宣传。三是在全市16个区同步启动“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工作,强化源头规范和过程严控。年内,已有31家超市达到北京市“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标准。四是加快推动法治建设。《北京市小型食品业生产经营规定》列为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审议项目,《北京市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完成立项论证报告。制定《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复杂疑难”投诉举报处置内部工作程序》,统一规范了“复杂疑难”投诉举报处置工作。《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纳入了全市应急管理体系。五是推进审批制度改革。积极开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工作,共有13家单位、263个品种纳入试点范围。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已有25个品规完成药学研究。批准27种儿童用制剂在全市28家专科或综合性医疗机构中调剂使用,有效缓解了儿童用药不足难题。六是推进“互联网+”监管模式。试行食品生产许可网上受理审批,试点推行食品二维码追溯系统,推行进京牛羊肉产地追溯“身份码”,推动网络订餐平台共建自律联盟,使食品药品监管更加科学、高效。七是深化京津冀协同监管。三地政府签署《共建“京津冀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合作协议》。扩大津冀食用农产品供京区域和品种,引进河北省、天津市127个县(市、区)120个品种约370万吨食用农产品进入北京。与广东省联合签署《加强区域间安全鲜活水产品产销对接监管合作框架协议》,进一步提升进京水产品安全水平。推进滦南(北京)大健康产业园建设,已有47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签约或入园。
(四)基础建设工作实现持续效应。在过去工作的基础上,我局一如既往、坚持不懈地巩固和强化基础性工作,不断夯实了食品药品统一监管的根基。一是加强统一监测。坚持问题导向,以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企业为风险点强化抽检监测。2017年,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测样本17.2万件,其中食品类监测样本15.7万件,重点食品监测抽检合格率为99.2%;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类监测样本1.5万件,抽验合格率为99.9%。基本药物和社区零差率药品抽验合格率连续8年100%。二是严格规范管理。在食品生产环节推行良好生产规范(GM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HACCP),全市143家企业实施GMP检查,121家企业通过HACCP认证。实施药品、医疗器械GMP认证,全市所有药品生产企业和全部无菌、植入性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企业以及352家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符合GMP规范要求。开展GSP跟踪检查、飞行检查,对违反质量规范要求的依法从严处理。三是开展专项整治。先后组织开展了乳制品、肉制品兽药残留、白酒和食用植物油、冷链即食、复配营养强化剂、膨化食品等重点食品和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专项整治,净化了市场环境。持续开展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医疗机构在用医疗器械检测和医用耗材专项整治,确保了医疗器械使用安全。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出动执法人员2万余人次,监督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9000余家,整治保健食品会议销售窝点40余个,清理非法添加制售窝点68个,刑事拘留33人,撤销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5个。四是实施严厉执法。坚持对违法行为“零”容忍,全年全系统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立案8200余件,结案9200余件,罚没款计2.1亿元,持续打击了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与公安机关密切协作,移送违法犯罪案件线索147件,刑事立案66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09人,刑事判决4件,形成高压执法震慑。五是持续重视基层。加强基层所建设,巩固和提高已有建设成果,促进基层建设整体水平的提升。2017年评定达标所19个,示范所80个,实现基层所建设100%规范化、示范化达到50%以上的目标。加强基层联络站建设,年内建成联络站239个,全部正常运行,确保重要民生实事落实到位。六是推动课题研究。把课题研究作为领导决策和科学监管最基础的工作,转变思想观念,借助首都资源优势,委托中国政法大学、国家行政学院、中国农业大学和中国健康传媒集团,完成统一权威监管体制、京津冀协同监管、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和食品药品社会舆情应对等4项课题研究,深化了对首都食品药品监管特点规律的认识,为重大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
(五)重大活动保障能力再上新台阶。在过去工作的基础上,我局不断总结重大活动保障经验,开展应急实战演练,完善服务保障机制,形成了一整套与垂直管理体制相匹配的统一高效运行模式,全面提升了服务保障能力。2017年,全系统圆满完成25次重大国事活动食品药品安全服务保障任务,累计监督定点供应食品1400余吨,餐饮留样6.7万件次,实施抽检、快检4.2万件次,做到了滴水不漏、万无一失。特别是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和党的十九大服务保障工作,作为光荣职责和神圣使命,举全局之力管好每一个环节、做好每一项工作,用对党忠诚、勇于担当和无私奉献,保障了高峰论坛和党的十九大期间食品药品的高度安全,向党和人民交上了一份合格的政治答卷,受到蔡奇书记、陈吉宁市长和总局毕井泉局长等领导的表扬,大会翻译组驻地人员代表全系统干部职工受到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亲切接见。
(六)广大干部职工更加奋发有为。在过去工作的基础上,我局坚持以人为本,营造民主和谐、诚信友爱、团结协作、积极进取、拼搏奉献的良好环境,充分调动干部职工担当负责、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一是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尊重和保障广大党员的民主权利,精心筹备市局机关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认真做好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按期完成换届工作,充分体现了广大党员的意志。二是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全年组织较大规模媒体记者采访33次,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气会7次,在市级以上媒体刊发监管新闻1100余条,政务微博、微信、今日头条客户端共计发布消息2300余条,积极主动发声,强化正面宣传,有效传播了正能量。政务微博“首都食药”粉丝量已近百万,政务微信“首都食药”关注量较年初增长5倍。积极应对“海底捞”“塑料紫菜”“日本核污染食品”等舆情,迅速回应,平息事态。我局“海底捞舆情应对工作”荣获新浪微博“2017年第三季度政务微博优秀案例”中“最佳政务公开案例”。三是深化政务信息公开,着重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重大决策公开,市局网站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7万余条,其中行政处罚结果信息0.9万余条,行政许可结果信息9.9万余条;受理依申请公开1780件。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促廉政,增强了履职公信力。四是以“青春与责任”为主题,召开纪念五四运动98周年暨建团95周年座谈会,组织机关青年参与北京市机关第三届青年技能大赛,激发了建功立业的青春活力。五是各级领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广大党员勇于担当、冲锋在前,影响和带动全系统人员讲政治、讲大局、讲团结、讲责任、讲奉献,形成了一级带一级、上下一条心、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为全面有效履行职责提供了根本保证。
2017年,我局会同市人力社保局在全系统开展2013~2016年度“双先”评选表彰活动,8个先进集体、25名先进个人受到表彰,树立了榜样,激励了士气。市局被评为2017年度首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优秀单位、2017年度市政务服务中心“红旗窗口单位”,昌平区局、海淀区中关村街道食药所和朝阳区局局长刘立新、通州区局局长冯源、丰台大红门街道食药所常务副所长冯鑫被评为2013~2016年度首都综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市药品检验所科技成果获北京市科学技术奖三等奖。全年,市局收到来自党的十九大秘书处总务组、金砖国家领导人厦门会晤后勤保障部、市政府接待办、市政府外办等重大活动承办机构的感谢信27封,一致对我局高质量的服务保障工作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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