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2024年度单位决算
2024年度单位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单位绩效评价情
第一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说明
一、单位/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机构职能编制规定〉的通知》(京编委发〔2021〕9号),北京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本级设7个内设机构(综合办公室、质量部、战略科技部、公共事务与市场部(综合业务部)、财务部、党群工作部(纪检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及5个所属机构(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北京市标准化研究院、北京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北京市食品检验研究院)。
(二)主要职责
在计量、标准化、认证、质量、特种设备、食品、粮油、信息安全等领域为政府单位履职提供检验检测技术支撑,面向社会开展相关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承担相关检验检测科学技术研究工作,开展相关国际国内技术合作与交流;参与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定及管理工作;完成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153903.25万元,比上年减少5862.60万元,下降3.67%。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09838.87万元,比上年增加3617.86万元,增长3.41%。
1.财政拨款收入56220.5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51.1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6220.5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51.1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297.2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27%;
4.经营收入52727.4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48%;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593.6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54%。
图1:收入预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12989.94万元,比上年增加281.81万元,增长0.25%,其中:基本支出24453.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1.64%;项目支出43638.5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8.6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44898.3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9.74%;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支出决算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6220.56万元,比上年增加5863.03万元,增长11.64%。主要原因:本年筹建国家氢燃料电池汽车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购置专用设备项目财政拨款较上年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216.2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013.7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6.51%;教育支出3.4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1% ;科学技术支出10477.6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8.6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03.4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39%;卫生健康支出818.0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4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3024.16万元,2024年度决算43013.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0.26%。
其中: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下同)年初预算13024.16万元,2024年度决算43013.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0.26%。主要原因:年中追加了筹建国家氢燃料电池汽车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购置专用设备项目财政拨款,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增加。
2、“教育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4.00万元,2024年度决算3.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25%。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4.00万元,2024年度决算3.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25%。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勤俭节约要求,部分培训改为线上,进修及培训支出减少。
3、“科学技术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0477.61万元,2024年度决算10477.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应用研究”(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0477.61万元,2024年度决算10477.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752.39万元,2024年度决算1903.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62%。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752.38万元,2024年度决算1746.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9%。主要原因:实有人数较上年减少,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减少。
“抚恤”(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156.47万元。主要原因:年初预算无法预计,按实际发生额追加了死亡抚恤金,抚恤金增加。
5、“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818.84万元,2024年度决算818.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0%。主要原因:与年初预算基本持平。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4453.05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1.98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21.98万元增加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21.98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21.98万元增加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21.98万元。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40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统计范围内。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594.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217.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73.6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02.4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977.6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9.7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641.5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7.23%。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共有车辆95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362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市场监督管理、药品监督管理单位用于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方面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基础(项):反映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专项工作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安全监管(项):反映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质量监管专项工作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单位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单位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专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12.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反映应用研究机构的基本支出。
13.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反映从事卫生、劳动保护、计划生育、环境科学、农业等社会公益专项科研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时间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目):反映财政单位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第四部分 2024年度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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