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总队2024年度单位预算信息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4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情况说明
(一)本单位性质、职责等情况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办字〔2019〕81号),设立北京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总队,为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管理的副局级行政执法机构,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名义执法。
北京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总队主要职责为:
1.负责集中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工商、质监、食品、药品、价格、商标、专利、商务、盐业、教育、民族等领域应由省级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
2.负责相关领域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和跨区域案件的查处工作。
3.承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授权或委托的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4.负责监督指导、统筹协调各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
5.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市场监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北京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总队内设14个处室队,分别为办公室、法制监督处、协调指导处、人事处、党群工作处(纪检办公室)、执法保障中心、一支队、二支队、三支队、四支队、五支队、六支队、七支队、八支队。
(三)人员编制及实有情况
北京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总队行政编制314人,实际280人;事业编制16人,实际10人;聘用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6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2人。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预算12488.63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12089.40万元增加399.23万元,增长3.30%。主要原因是根据执法工作需要,新增北京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办案平台运维费和北京市市场监管执法业务经费。
(一)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2258.53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258.53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二)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事业收入0万元。
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9.其他收入0万元。
(三)上年结转结余230.10万元
10.上年结转结余230.10万元。
图1:收入预算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支出预算12488.63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12089.40万元增加399.23万元,增长3.30%。主要原因是根据执法工作需要,新增北京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办案平台运维费和北京市市场监管执法业务经费。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10772.33万元,占总支出预算86.26%,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10725.41万元增加46.92万元,增长0.44%。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1716.30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1363.99万元增加352.31万元,增长25.83%。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年终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总队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本单位1个所属单位。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6.5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预算数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数0.5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数26万元,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预算数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数2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燃油1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5万元,公务用车保险9万元,其他支出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4年北京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总队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38.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8.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80.89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4年北京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总队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942.69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4年北京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总队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57.64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4年,北京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总队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6个,占本单位本年预算项目6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638.16万元,占本单位本年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底,北京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总队共有车辆20台,共计339.07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1台(套)、共计50.40万元。2024年预算安排中,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单位当年单位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附件:北京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总队2024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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