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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1.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机构设置及单位性质

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隶属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技术密集型的从事特种设备安全性能检验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属于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中心共设有七个职能科室、四个部。

七个职能科室包括:办公室、党办、财务室、技术质量室、业务室、事故调查处理事务中心和行政辅助事务中心。

四个部分别是承压部(包括:承压一室、承压二室、承压三室);机电部(包括:机电一室、机电二室、机电三室、机电四室、机电五室);科研部(包括:实验研究室);考培部(包括:考试中心)。

2.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主要职责

中心依据国家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主要对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等八大类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进行检验。其中:

1)锅炉:锅炉的制造监督检验、安装改造监督检验及定期检验、进出口锅炉检验。

2)压力容器:压力容器制造监督检验、安装改造监督检验及定期检验、进出口压力容器检验。

3)压力管道:压力管道安装检验、压力管道定期检验。

4)电梯:电梯的安装监督检验、定期检验、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及别墅电梯委托检验。

5)起重机械:起重机械的安装监督检验、定期检验。

6)场内机动车:场内机动车的首次检验、定期检验。

7)游乐设施:游乐设施的B、C类定期检验。

8)客运索道:客运索道的定期检验。

(二)人员构成情况

事业编制122人,实有人数118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6936.54万元,比上年增加164.61万元,增长2.43%。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664.22万元,比上年增加255.64万元,增长3.9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33.7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77.03%;经营收入1514.4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22.73%;其他收入16.0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24%。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6712.4万元,比上年增加225.15万元,增长3.47%,其中:基本支出4087.5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0.9%;项目支出1193.8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7.79%;经营支出1431.0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1.31%。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133.74万元,比上年增加106.49万元,增长2.12%。主要原因:业务活动增加,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25.7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13.9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4.16%;教育支出5.9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5.9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26%;卫生健康支出28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4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4313.92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419.69万元,增长10.78%。

其中: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2021年度决算4313.92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419.69万元,增长10.78%。主要原因:2021年底新增加技改设备、科技冬奥项目,支出增加。

2、“教育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教育支出5.9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6.61万元,下降73.76%。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1年度决算5.9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6.61万元,下降73.76%。主要原因:疫情原因对进修及培训造成实质影响。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525.95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0.16万元,下降0.03%。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525.95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0.16万元,下降0.03%。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缩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28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1年度决算28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082.72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单位1个事业单位。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46.97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56.48万元减少9.5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决算数0.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0.1万元,增加0万元。2021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其他单位实地调研冬奥会赛事场馆事务;协调部署北京市和周边省份市场监管部门及相关检测机构事务,建立安全保障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全力配合北京市和河北省做好特种设备服务保障工作事务。公务接待3批次,公务接待25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46.8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56.38万元减少9.5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决算数26.3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26.38万元增加0万元。2021年购置(更新)2辆,车均购置费13.1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20.4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30万元减少9.51万元,主要原因:更换新车,相应维修费用减少。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4.68万元,公务用车保险5.47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10.34万元。2021年公务用车保有量24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85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69.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52.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7.7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07.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2.8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7.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1.75%。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车辆24台,560.32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统计范围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政府购买服务: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8.教育支出:指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指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指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包括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支出。

12.信息化建设(款):指信息系统维护、租赁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附件: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附件: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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