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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消费者协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1.机构设置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于1987年成立。北京市消费者协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履行公益性职责,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协会现内设办公室、商品监督部、服务监督部、宣传联络部、投诉部共5个部门。

  2.主要职责

  (1)宣传党和国家的经济与消费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引导消费者正确合理地消费和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提高企业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意识,重视社会效益;

  (2)传播商品和服务信息,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

  (3)搜集调查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的评价建议,反馈给企业,促进企业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

  (4)协助有关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质量、价格、计量、安全、卫生等进行检查和监督;

  (5)接受消费者投诉,并进行调查调解,转交有关部门处理,支持消费者对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研究消费领域中的有关问题和理论,出版有关刊物;

  (7)协助政府制定有关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

  (8)开展国内和国际间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的交流;

  (9)完成市政府和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事业编制30人,实有人数29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650.26万元,比上年增加43.75万元,增长2.7%。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640.6万元,比上年增加43.13万元,增长2.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40.5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9%,其他收入0.0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1%。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646.28万元,比上年增加91.8万元,增长5.9%,其中:基本支出851.9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2%;项目支出794.3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8%。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40.59万元,比上年增加43.18万元,增长2.7%。主要原因: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项目经费有一定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36.6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36.6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1636.62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20.23万元,下降6.8%。其中: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2021年度决算1636.62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20.23万元,下降6.8%。主要原因:一是落实事业单位工资标准;二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我单位进一步压缩各项经费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851.89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单位所属1个事业单位。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万元,比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0.78万元减少0.78万元。其中: 

  1.公务接待费。2021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1年度年初预算数0.78万元减少0.7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受疫情影响,公务接待事项大幅度减少;二是落实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和标准,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75.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75.3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81.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1.2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88.5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7.5%。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车辆0台,0.0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统计范围。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政府购买服务: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8.教育支出:指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指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1.商品比较试验:指消协组织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职责,站在消费者的立场和角度,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通过各类销售渠道,购买同一类不同品牌的商品或者服务,委托测试机构或专家组依据相关标准或统一的专业测试评价方法,对商品或服务的性能、安全性、可靠性、适应性、经济性以及具有可比性的其他特征进行测试(评价),从而对同类商品或者服务不同品牌之间的特性进行比较,对明示内容与实际品质进行对比研究,以达到为消费者提供客观详实的消费信息,指导消费者合理选择商品或者服务,促进消费者更好地享有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的一项工作。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附件:北京市消费者协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附件: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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