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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简称市质监局)是负责本市质量管理、产品质量监督、标准化、计量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市政府直属机构。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0]2号)文件要求,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市质监局内设13个处室及机关服务中心、投诉举报中心、宣传教育中心、综合服务中心等8个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下设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总队、北京市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北京市标准化研究所、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北京市纺织纤维检验所等7个直属单位、16个区县局和燕山分局等25个二级预算单位。各区县局共下设43个三级预算单位。 根据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上述预算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已纳入2013年部门预算。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编制775名(其中包含167名行政执法编制),实际724人;工勤编制70名,实际57人;事业编制2239名,实际1984人;长期聘用人员(临时工)811人。离退休人员1034人,其中:离休22人,退休1012人。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拟订贯彻国家质量发展战略和国家质量振兴纲要的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本市质量管理工作。承担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和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三)负责本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和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工业产品和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许可管理工作;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按分工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鉴定工作。  
(四)负责统一管理本市标准化工作。制定地方标准化工作规划、计划,组织制定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本市计量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计量制度,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六)承担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责任,按规定权限组织开展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七)负责本市有关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机构的资格管理;组织制定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发展规划,负责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技术规范工作,建设检验检测技术服务体系,加快推进检验检测技术机构的改革和发展;根据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授权,依法对认证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3年收入预算说明
2013年收入预算70912.7498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1579.862232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7054.953211万元;其他收入1808.736431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23.8万元;使用结余资金445.398005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3年支出预算70912.7498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731.8973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24.458240万元;医疗卫生支出3156.394287万元。
(一)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市质监局机关本级及二级、三级预算单位的基本支出以及推进本市质量管理、产品质量监督、标准化、计量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是指市质监系统离退休干部工资方面的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主要是指缴纳职工医疗保险等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1: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3年收支预算总表
2: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3年项目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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