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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文字号] 京工商发〔2015〕45号
  • [制发单位]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 [发布日期] 2015-08-17
  • [成文日期] 2015-08-17
  •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市工商局市发展改革委 市商务委 市商业联合会 市消协印发关于推动建立消费环节赔偿先付制度和健全消费争议快速和解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工商分局、发展改革委、商务委,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推动建立消费环节赔偿先付制度和健全消费争议快速和解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在全市范围内积极推动建立消费环节赔偿先付制度和健全消费争议快速和解机制,推进消费环节经营者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商业联合会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

  2015年8月5日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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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京工商发〔2015〕45号+关于推动建立消费环节赔偿先付制度和健全消费争议快速和解机制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