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本市机动车停车场明码标价的通知
各区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8号)、《北京市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的规定》(京发改〔2009〕955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本市机动车停车场明码标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详情请见附件。